《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这表明( )
A.德意志帝国确立了近代政体 | B.德意志皇帝是专制君主 |
C.德意志帝国没有任何民主可言 | D.与英国政体毫无二致 |
更新时间:2021-07-03 09:22:56
|
【知识点】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解读
相似题推荐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推荐1】德意志帝国的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军官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被讥笑为“绵羊脑袋”。被称为“骑士皇帝”的威廉二世发出的第一道圣旨就是“致我的军队”。上述材料反映了德意志的政治特点是
A.将军享有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利 |
B.君权至上和君主专制 |
C.德意志帝国确立了共和制 |
D.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推荐2】下图为近代德国统一后的一幅政治漫画《德国的未来》,帽子为普鲁士军盔,帽子下的人是德国民众。该作品反映了( )
A.王朝战争促进了德国统一 | B.普鲁士在联邦中占主导地位 |
C.传统因素影响德国民主化 | D.德国的未来完全由军队控制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