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代每丁每年纳租粟二石,调随乡土所出,每丁纳绢二丈、绵二两,或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如遭灾害减免租调。以庸代役,不再有年龄限制。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 两税法实行后不久,唐德宗一行在郊外打猎,问一户农民生活快乐吗。农民说:“不快乐”。因为“诏令没有信用,先前宣布两税以外没有其他赋役,现在额外的征发比正税还多。后来又说按价收购粮食,实际上一钱不给。起初说收购的粮食就近交纳,现在要百姓送到京西行营,唉,就是倾家荡产也交不完皇粮国税啊!”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初期的赋税制度。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两税法没能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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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随着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加剧,大量可耕的官田和无主荒地,都被转变为私田。国家掌握的可用于均田分配的土地逐渐减少,农民受田的数额愈发严重不足,逐渐丧失了继续实施均田制的条件。高宗武周以来,战争不断,日益增多的兵役和赋税负担使得“天下户口,逃亡过半”,致使户籍失真和管理混乱,均田制失去了贯彻执行的依据,无法有效地推行下去。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赋税制度也无法维持,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宰相杨炎及时向德宗提出了一种新的赋税制度。
——整理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根据材料,概括“新的赋税制度”出现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材料一 自西晋末年以来,长期的战乱使社会经济彻底崩溃,直至北魏统一北方,无主土地和荒地仍大量存在。政府必须实施有效的政策将土地和劳动力重新结合起来,北魏强大的中央集权则为均田制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另外,北魏早在建国时就曾实施“计口授田”的政策,将土地分授给民户耕种,这为后来均田制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北魏太和九年,正式确立均田制,与此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唐初的租庸调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庸的制度化,这在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理自李羡於《论均田制的兴衰及其与租庸调制的关系》
材料二 建中元年正月,唐德宗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正式颁布两税法,规定:“唯以资产为宗……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两税法以地税、户税为基础,把其他各种杂税吸收进来,统统以两税的形式来征收,其中明确规定租、庸、杂徭等全部省掉,不再另行征收。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固定的收税模式,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货币成为税收的主要方式。政府征发徭役也以“和雇”为主,松弛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使农业的产业经营具有了选择的空间。
——摘编自张琦《浅析“两税法”改革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北魏实行均田制的条件。(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实施前后中国古代赋税征收标准的变化并简析两税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