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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81 题号:1479445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鸦片战争以来,学习西方法律逐渐成为当时朝野上下的基本共识。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委任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主持修订法律之事,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当时翻译的各国法律包括法、德、日、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商事法律以及英美的公司法,民商法学论著则以日本居多。但清末的民法学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即便有个别中国学者完成的论著,也多属于外国民商法的介绍。清末以来移植大陆法系民商法,主政者也考虑到中国自己的国情,尤其是在亲属法和继承法以及物权法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形,保留了一些反映当时国情的制度。但是,总体上看,清末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其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还是仿效德、日等西方法律的结果,是一种“拿来主义”的策略。

——摘编自柳经纬《回归传统百年中国民法学之考察之一》

材料三     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摘编自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1》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法学发展的原因,并予以简要评价。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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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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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两汉的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经学与律学关系密切。《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直接把礼义道德规范纳入其中一些法律条文,使儒家学说法典化。明朝朱元璋“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让民间推荐年高德劭之人向民众宣读并讲解《大诰》《大明律》等,使民众知法畏法,不敢犯法;各地还普遍设立了“旌善亭”,以为表彰劝善之用。最终得以教化大行,秩序安定。

——据陈鹏生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材料二 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借鉴西方资产阶级法治思想,以“宪法为依据,国会为基础,司法独立为根本”构筑成其理想中的“法治大厦”。梁启超指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制定一部完善的宪法以为法治前提,否则法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启超认为,民权是立宪的基础,立宪又可以保障民权。唯有兴民权,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梁启超不仅是司法独立思想的积极倡导者,而且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积极实践者。他认为,司法独立是立宪国的第一条件。

——据范忠信《认识法学家梁启超》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法治思想的进步之处。

材料三 从1950年开始,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选举法等法律法令。据统计,从1949年到1966年“文革”前,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制定法律、法令、决议及法律问题的决定127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1982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70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3)阅读材料三,概括指出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立法的侧重点有何变化。并分析改革开放时期立法的积极意义。
2020-12-29更新 | 18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法制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精华。自古至今,法律都起着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
材料一 “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因为它们和罗马法不相符合。”                                      ——马克思
(1)根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在当时的作用。
材料二 中世纪后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变化发展了的社会经济条件,要求产生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上层建筑,极需有新的“私法”(即民法)来调整层出不穷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恰好是一种完整地体现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因此,这种法律正好符合促进新兴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的历史要求。15~16世纪,西欧各国普遍出现了“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到19世纪初,则更出现了以罗马法为基础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拿破仑法典》。        ——摘编自李雅书 杨共乐《古代罗马史》
(2)依据材料分析罗马法对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
材料三 国与国之并立而有交际;人与人之相处而有要约,法政所由立也。中国惟不讲此学,故外之不能与国争存,内之不能使吾民得所。夫政法者,定国之本也。……故今日之计,莫急于改宪法。必尽取其国律、民律、商律、刑律等书而广译之。——梁启超《变法通议》(3)简述以上材料所反映的梁启超的法治思想。分析梁启超法治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材料四: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4)材料四反映了怎样的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具体史实说明我国是如何实践这一思想的。
2016-11-27更新 | 782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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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法是治国之依据。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四条下列事务属于帝国的监督与立法权范围之内:

(2)制定海关与贸易的立法,及关于帝国所需赋税立法;(3)规定度量衡与货币制度……第六条联邦议会由联邦成员代表组成,其票权分配如下:普鲁士连同汉诺威、库尔黑森、浩斯敦、拿骚及法兰克福的原有票权共有17票;巴伐利亚6票;萨克森4票……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德意志帝国宪法》

材料二   1982年,彭真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所作的修宪报告中指出,提到宪法草案在讨论普遍认为“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中国社会转型的法律基石:1982年宪法的历史地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德意志帝国政治架构的特点。
(2)材料二所说的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五四宪法”相比,在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上有什么重大发展?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请说明“82宪法”的重大意义。
2019-08-22更新 | 5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