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国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文件名称示意图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材料三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及个人生活体验,从法治与民生关系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要求:观点明确,信息提取充分,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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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自清末西方宪政思想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多部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为了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立宪派推动清政府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共和主义者在辛亥革命之后参照美国宪法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是中国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事件之一,但它的内在缺陷也使得这部宪法最终沦为废纸。而北洋军阀控制下的北洋政府,动辄以各省军政长官通电的形式干预立宪活动,甚而武力威胁国会的存在,此时的宪法成为了一种“文饰工具”。
——摘编自张晋藩著:《中国宪法史》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时起,就非常关注、重视宪法制定和立宪实践。土地革命期间,在苏联宪法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制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49年新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此后由于左倾错误思想的盛行,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被专断的领导意志所取代,出现了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肆意侵犯人权的惨痛教训。在吸取历史教训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从而将近代以来的制宪者所追求的富强梦想与实现民主、文明的现代需要结合起来,既表达了实现中华民族富强和独立的历史使命,又突出了推进民主和文明建设的时代性特征。
——摘编自何勤华:《论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念与实践历程》等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近现代宪法制定历程中呈现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近现代宪法制定历程曲折的原因。
材料一 武昌首义成功后,湖北军政府宣布湖北全省各地方一律改为共和政体。1911年11月9日,湖北军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在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之前,《鄂州约法》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并成为其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雏形。11月30日,在汉口英租界召开的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它规定临时政府实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修订《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但对于普通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未作任何规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带有临时宪法性质。在孙中山的主持下,南京临时参议院组织编纂委员会,在修正《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基础上起草并修改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2日,《临时约法》正式公布。《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国性质,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责任内阁制以及人民的权利和民主、自由原则。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五四宪法”自通过之后到1975年1月17日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然法律效力的时间为21年之久。但其真正实施的实际效力仅仅到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颁布。文革期间,“五四宪法”被完全抛弃。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八二宪法”为中国现行宪法。
——范进学《1954年宪法实施及其评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民主共和确立过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五四宪法”和“八二宪法”制定的时代背景,并谈谈文革时期“五四宪法”被抛弃带给我们的启示
材料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①郑国的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让老百姓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②这个做法遭到了很多贵族反对。③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④“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摘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1)材料中属于历史史实的序号是____,属于历史解释的序号是____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春秋时期“铸刑鼎”这一改革措施产生的历史背景。
材料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受参议院弹劾后,由……特别法庭审判之。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依据材料,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国家治理观念上的进步性。
材料
1954年国庆节,游行群众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广场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的两大原则是什么?
材料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4)指出材料中的核心观点。结合日常的学习和生活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明显地反映了国家活动中有两个积极性。一是中央的积极性。全国必须置于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才能迅速地改变中国的贫穷落后面貌,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才能保障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共同提高,但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在服从中央的原则下,地方也要赋予应有的自主权。凡属地方性的问题,由地方作出处理,这就是地方的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开国创业(1949~1956)》
材料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国生产力得到发展,人民在经济上开始走向自立,政治上民主意识与愿望的觉醒和萌发,参政议政的要求与热情也越来越高。这些变化都要求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及时地对原有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与更新,使之适应新的经济体制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觉悟和参政议政要求。
--申坤《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从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分配角度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除此之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改革开放后80年代我国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
材料一 古代大量的秘方、技术绝活都采取了“世代单传”、“传男不传女”的传承方式,以降低技术诀窍泄露的风险。
——周陈钰《古代中国知识产权思想的发展分析》
材料二 在议会中,从詹姆士一世开始,新兴资产阶级就尝试采用立法形式代替国王授权。到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终获通过。该法规第1条宣布此前以特许令等方式授予的所有垄断因为与本国法律冲突而无效。第6条规定了一种新的垄断权,由此成为现代专利制度之滥觞:……任何种类的新产品在本国的独家实施或制造授予其第一个真正发明人。
——刘银良《知识产权法》
材料三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成为中国大陆知识产权保护的开始。此后30多年,中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以及3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1985—1994年,中国先后成为多个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签字国)。1992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专利法,在专利保护上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更趋一致。
——张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及展望》
材料四 据统计,占世界人口97%的发展中国家,只拥有世界3%的专利,而占世界人口2.5%的发达国家,却拥有世界97%的专利。专利占有的不对称,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之间的鸿沟不但不会缩小,反而很可能将越拉越大。
——霍剑《专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负面效应法律研究》
(1)依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在独特工艺权益保护上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垄断法规》当时能在英国顺利通过的历史条件。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趋势及其意义。
(4)依据材料四,说明世界专利权占有状况及其“负面效应”。
材料一 近代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作为基础编纂范式,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封建领主制经济正在严重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有制的发展,亟需一部民法典来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保护。……几任革命政府为铲除旧体制,都以制定统一民法典为政治追求。法学家康巴塞雷斯三次临危受命,提出民法典草案,均在议会审议中宣告流产。直至1799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执业律师雅克米诺发布了民法典草案,成为正式立法的先声。此后,由马尔维尔等法学精英组成“四人委员会”,经过四年的起草工作,终于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等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并指出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的名称。
(2)根据材料二、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你从法国和中国法制建设中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