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是上议院,由61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联邦国家的君主们任命,按其指示进行投票。普鲁士国王作为帝国皇帝可以任命其中的17名代表,还掌控着代表皇家行省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的3个代表名额。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每两万人口产生一名代表。据此,下列对德意志帝国政治制度的解读正确的有
①德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②帝国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
③联邦议会对政治进步无用 ④普鲁士在联邦内占有优势
①德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②帝国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
③联邦议会对政治进步无用 ④普鲁士在联邦内占有优势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更新时间:2022-03-01 21:21:07
|
【知识点】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解读
相似题推荐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俾斯麦从19世纪50年代末以来就在考虑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制度,既能保持普鲁士王朝和容克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能在经济方面照顾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利益相互融合,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这种设想在1871年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最终促成了德意志新体制的形成。上述材料表明
A.德意志开创了开明专制的政治体制 | B.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
C.统一后的德国制度更具有专制色彩 | D.统一使德国资产阶级利益得到保障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残余和军国主义色彩。下列说法不能证明上述观点的是
A.内阁只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
B.宪法授予皇帝极大的权力 |
C.宪法未赋予议会立法权 |
D.皇帝和宰相控制了议会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