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拜占庭文明是亚欧中世纪文明中一枝独具特色的奇葩。首先,它立足于东方希腊化地区文化的肥田沃土之上,从其产生的那一时刻起就带有明显的东方色彩。其次,它又是典型的基督教文明……最后,拜占庭文明还具有明显的罗马因素。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政治法律体系及官僚统治体系方面,拜占庭几乎全面继承了罗马帝国的传统,使之成为中世纪拜占庭政治制度的骨架。
——摘编自徐家玲《走进拜占庭文明》
材料二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拜占庭皇帝们始终缅怀罗马大帝国的光荣,特别是在拜占庭帝国早期,皇帝们无不以恢复和重振罗马帝国昔日辉煌为己任。拜占庭帝国所在的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它不仅在经济上独享东西南北商业汇集的便利,而且使它能够比较容易地进行多种文化间的交流活动。活跃的商业和频繁的军事活动成为拜占庭文化与其他文化交流的媒介。应该说,拜占庭文化的开放性也是其历史演化的必然结果。
——摘编自陈志强《论拜占庭文化的独特性》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拜占庭文明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和拜占庭帝国的法律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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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后来随着商业和帝国的不断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如果遇上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法律呢?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古罗马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西塞罗说:“罗马法治文明的进程是循序渐进的;罗马法对罗马国家发展和强盛起到过巨大的推进作用;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原则,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十二铜表法》制定的原因?罗马人怎样解决“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的问题?
(2)依据材料二,如何理解罗马法具有对罗马社会的推动作用和后世的“永恒价值”?
【推荐2】民粹主义,亦称平民主义,具有道德的、感情的和非理智的意识。民粹与专制是民主的敌人,为了克服以上弊端,历史上的西方政治精英,包括近代美国国父,在民主问题上都比现在西方的政客要谨慎得多。他们大多倾向于采用“共和”与“法治”来防止“民主”可能带来的“民粹”以及滥权导致的专制。回答下列问题:
(1)古代雅典梭伦执政时期为消除贵族的专权推行了哪些措施?
(2)古代罗马共和国时期统治者为限制贵族特权所做的努力是什么?
(3)近代“美国国父”为首的西方政治精英又通过《1787年宪法》确立了哪些原则?对当时美国的政治、经济有何积极影响?
第一小组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作了相关整理:
“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为收。”大意是: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元,妻子藏匿三百元,妻子应该怎样定罪?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元论处,如果不知道,不追究。
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二小组查找到是古代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的部分条文。其中这样描述:
“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如果手和棒子打断自由人的骨头,则应缴纳罚金三百阿司,如为奴隶,则为一百五十阿司。”
第三小组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他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些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第四小组收集《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他们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的内容:《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各组利用收集的资料进行相关探讨,请你参与回答相关问题:
(1)根据第一小组、第二小组搜集的信息,请你说明《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内容上有哪些相同特点?
(2)你认为第三小组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与《十二铜表法》相比,增添了哪些合理的内容(不得照抄原材料)?
(3)根据第四小组收集的材料,概括《大明律》部分条文反映出的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4)假如你参与了材料的收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收集来的历史资料?
第一小组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作了相关整理:
“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为收。”大意是: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元,妻子藏匿三百元,妻子应该怎样定罪?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元论处,如果不知道,不追究。
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二小组查找到是古代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的部分条文。其中这样描述:
“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如果手和棒子打断自由人的骨头,则应缴纳罚金三百阿司,如为奴隶,则为一百五十阿司。”
第三小组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他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些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第四小组收集《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他们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的内容:《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各组利用收集的资料进行相关探讨,请你参与回答相关问题:
(1)根据第一小组、第二小组搜集的信息,请你说明《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内容上有哪些相同特点?
(2)你认为第三小组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与《十二铜表法》相比,增添了哪些合理的内容(不得照抄原材料)?
(3)根据第四小组收集的材料,概括《大明律》部分条文反映出的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4)假如你参与了材料的收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收集来的历史资料?
某班的历史兴趣小组在学习古代政治制度的时候,收集了一些法律条文。
甲同学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整理如下:《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乙同学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看到了下列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程度。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请回答:
(1)根据甲同学搜集的信息,概括说明“秦律”有哪些特点?
(2)从乙同学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中,你认为哪些规定值得肯定?
(3)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古代中国和罗马制定法律的相同出发点是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谈谈你对罗马法和秦朝法律的认识。
材料一 公元6世纪,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相继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和《新法典》四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奠定了后世西方大陆法系的基石,对除了英国以外的欧洲各国法律产生了巨大影响。
材料二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 《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 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根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民法大全》的性质及在世界法学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