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中国古代史 >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 赋税制度(汉-唐)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48 题号:17544763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从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控制自耕小农,据以征收赋税、调发力役,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前,历代的赋税征收,或据田亩,或按人口,或据户头,收取粮食、丝绢等实物,有时亦收取钱币,名目与内容时有变化,税额也各有不同,但无不以个体农户为基础。清查户口、人丁,尽可能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防止自耕小农破产,均是历代一以贯之的政策。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这也是明代“一条鞭法”、清代“摊了入亩”等制度的主要内容。土地占有量是核定资产、征收赋税的首要依据,土地兼并不再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对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清查与登记成为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活动。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实施前后中国古代赋税征收特点及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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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摘编自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二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杨)炎建议作两税法。

——摘编自《资治通鉴》卷226唐德宗建中元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变法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积极影响。
2021-10-20更新 | 9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源远流长,在国家治理方面留下宝贵经验。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武帝挑选一些文学之士,让他们侍从左右,随时得到天子垂询而参与大政。同时宫中传发书简奏章的尚书,也开始扩展职责,涉身机要事务。武帝在临终前,任用外戚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于是将军辅政而领尚书事,开始成为惯例。

材料二   


材料三   


材料四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指户口册)浸坏……至是(780年),炎建议作两税法,……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杂徭悉省。……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旧唐书杨炎传》


(1)依据材料一,概括汉武帝采取的措施。结合所学,指出这样做的目的。
(2)依据所学,完成唐朝三省六部制示意图。要求:写出三省职能,并以箭头线(“→”)标出中央职权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
(3)指出材料三反映的历史现象,并简述其影响。
(4)参考材料四,模仿下面的示例,用简洁的语言解释两税法。
2022-01-14更新 | 6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租庸调制是唐前期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对作为自耕农的成丁课以定税的税制。它规定,每成丁纳“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丁户逃亡,租庸调制地位日降。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年),造成了经济大破坏,国家赋税收入大减。随着大理财家刘宴对财政大力整顿,增加了财政收入,也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扩大。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颁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以“量出制入”为征课原则,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以产为征课对象,以货币计税,夏秋两征,钱粮和绢帛同缴。

——摘编自瑶喜臣《试论租唐调制到两税法的变革》《旧唐书》

材料二  北魏太和九年,正式确立均田制,与此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是租调制,唐初的租庸调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庸的制度化,这在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理自李羡於《论均田制的兴衰及其与租庸调制的关系》

材料三  自魏晋有户调之制,北朝因之,及唐而有租庸调之名。租者田租,即今之田赋;庸者力役,若不役,出绢而当庸直;调则户税,各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纯绵,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麻。惟田赋不计亩而计丁或户,则与均田制度相辅而行,盖必人皆授田,始可按丁征租也。均田制度以户籍为本,籍既失实,欲不废而不能矣。逮唐之中叶,均田制度坏,租庸调亦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矣。

——摘编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创行两税法的条件及措施。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代税收制度的变化。
(3)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正式确立均田制”发端于中国古代史上哪一重大改革?并简析“庸”的含义及作用。
(4)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扼要说明唐代户籍制度、均田制、租庸调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2024-01-18更新 | 56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