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 罗马法 > 罗马法的评价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28 题号:5673563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

请回答:

(1)罗马法的第一部成文法是什么?概述罗马法的历史作用。

(2)世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请列举近代欧美主要国家资本主义政体确立过程中颁布的法律文件。

【知识点】 罗马法的评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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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在古代雅典,首次实现了公民普遍参与,轮番而治的民主政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雅典)让一个人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真正才能。……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我们雅典人把决议提交适当的讨论,因为我们认为言论和行动间是没有矛盾的,最坏的是没有适当地讨论其后果,就冒失开始行动。
——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 雅典民主政治开启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先河,对人类文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卓尔不群的雅典》
材料三 罗马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公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质上就是陪审法院。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指控。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1)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优势。
(2)根据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政治对近代西方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哪些宝贵经验?(答出两点即可)
(3)材料三所述内容演变为今天的哪些法律制度和原则?
2016-11-18更新 | 92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班的历史兴趣小组在学习古代政治制度的时候,收集了一些法律条文。

甲同学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整理如下:《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乙同学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看到了下列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程度。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请回答:
(1)根据甲同学搜集的信息,概括说明“秦律”有哪些特点?
(2)从乙同学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中,你认为哪些规定值得肯定?
(3)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古代中国和罗马制定法律的相同出发点是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谈谈你对罗马法和秦朝法律的认识。
2020-11-19更新 | 82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2022-10-23更新 | 19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