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选修(旧)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 美国《独立宣言》
题型:简答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300 题号:573215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了国王。……假如臣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祈求上帝开导国王,把他引到正确的道路上去。……正像争论上帝能作什么是无神论和渎神一样,作为一个臣民去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者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的侮辱。
——詹姆士·斯图亚特《神权》(1603年)
材料二 美国的《独立宣言》写道:“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的基本思想是什么?这种思想倾向在英国哪一重要文献颁布后被打破?
(2)材料二体现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基本思想观点?根据史实说明上述两种思想对其所处时代的影响。

相似题推荐

简答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是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材料二 《人权宣言》全文共17条,阐述的核心是“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强调天赋人权,并提出权力来自国民。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宣言还宣布了法治原则,“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又指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独立宣言》《人权宣言》体现了哪些共同的民主思想?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关系如何?
(2)三个法律性文献有何本质一致性?对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何重大意义?
2010-05-26更新 | 97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