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选修(旧)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85 引用次数:23 题号:627076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进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第四十四条:词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摘自《中华民国约法》

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和政体是什么?这具有什么进步意义?

(2)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

(3)根据材料二,归纳《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规定。

(4)根据以上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临时约法》和《约法》的认识和评价。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复议;但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时,仍照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盖责任内阁之要义,即总统不负责任,而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是也。今吾国之现行制,责任内阁制也;然有责任内阁制之名,而无责任内阁制之实,故政治因之不举。吾党主张将来宪法上仍采用责任内阁制,并主张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由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以保其安全焉。

——宋教仁《代草国民党大政见》

材料三何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过苛,因而前参议员干涉太甚,即无内忧外患之交迫,必且穷年累月莫为功……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

——袁世凯《致众议院咨请增修约法案文》(1913年10月)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权建设上作出的规定。有何积极意义?

(2)材料二与材料三都主张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进行修改,指出其各自的理由、目的。

2018-02-20更新 | 1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推荐2】近代中国,社会各阶层为挽救民族危亡做出努力。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金陵机器制造局 摄于1872年)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我在乡间第一次听到陈独秀的名字,也第一次接触到胡适的白话诗。最先是白话代文言而成为雅俗共享的文字媒介,这是胡适首倡而得到陈独秀的有力响应所造成的,即所谓“文学革命”。其次则是陈、胡及其他同辈学人通过《新青年》《新潮》等刊物和北京大的讲堂不断地攻击旧礼教、传播新思想,终于激起了青年学生求新求变的热情。

——摘编自《余英时回忆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图片中企业的性质和创办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法律文献体现的理念。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各阶层探索国家出路的特点。
2022-04-09更新 | 15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推荐3】材料一   作为立法机构的英国议会发端于十三世纪,在中世纪是听命于国王的御用工具。1688年光荣革命建立起立宪君主制政体以后,议会虽然被宣布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但由于土地贵族势力强大,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很难涉足。1832年议会改革打破了贵族们长期垄断的政治权力,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参政权和选举权。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议会先后颁布了《秘密投票法》《取缔选举舞弊法》,十九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二十世纪初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
——中央电视台纪录片《世界历史》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议会在政治地位和权力分配方面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影响这一变化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材料二


(【注】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三       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2)比较材料二中两则文献内容的差异。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016-06-14更新 | 113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