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德意志帝国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
(1)据材料,指出德意志帝国政治的特点。
(2)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总趋势及其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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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者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材料三:
材料四:当时的英国政治家埃蒙·伯克已意识到美国革命的意义:“一场伟大的革命已经发生,……这一革命的发生并不是由于任何现存国家中力量的变化,而是由于在世界的一个新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种类的新国家。它已在所有的力量关系、力量均势和力量趋势方面引起一个巨大变化,就像一个新行星的出现会在太阳系中引起一个巨大变化一样。”
——摘自《全球通史》
材料五:
第5条帝国立法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
第12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15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16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17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63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的指挥。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了雅典民主制度的什么特点?为了保障民主制的实施,伯利克里采取了哪些措施?
(2)材料二出自什么文献?该文献产生的最为重大的影响是什么?
(3)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如何理解材料四中所说的美国是一个“新的种类”的国家?这个“新的种类”的国家有哪些新的基本的宪法原则?
(4)材料五出自什么文献?此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类型与材料二规定的政体有何区别?
材料一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材料二 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
材料三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别夺合众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任何州……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对任何在其管辖下的人,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
——《关于黑人公民权利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索》
材料四 第5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12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手皇帝。
第15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16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第17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63条帝国的全部军事カ量组成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请回答:
(1)材料一出自什么文献?该文献产生的重大影响是什么?
(2)材料二所示的政体形式体现了什么原则?据图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建立的政体类型与材料一所述国家政体有何相同点?
(3)依据材料三,概括《美国宪法修正案》反映的内容。说明了什么?
(4)材料四出自什么文献?该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类型与材料一规定的政体有何区别?
材料一:“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二:“议会的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内的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的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和询问。
材料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主权的制度,这种代表民意的机关就是议会。代议制最早在英国产生,以后就被欧洲和世界上许多国家效法 。
材料四:第5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12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15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首相
第16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17条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德意志帝国宪法(节录)
——《历史必修Ⅰ》
(1)材料一中议会限制了国王的什么权利?根据所学知识,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面限制王权?
(2)材料二反映议会有哪些自由?
(3)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英、美、法、德四国确立的标志性事件是什么?四国的代议制有哪几种类型?
(4)材料四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类型与材料一规定的政体有何区别?(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