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优于他人担任公职,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真正才能。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 17~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封建主义的基础受到猛烈冲击,封建专制制度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中动摇。欧美的主要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经过艰苦的斗争,先后建立起资产阶级代议制……尽管各国资产阶级代议制产生的时间不同,每个国家又会由于国情差异所呈现的特点各异,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二十九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西方确立代议制民主的主要原因。
(3)根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原则,结合所学简要评价《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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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选举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组部分,雅典国家的公职人员均通过选举而产生。十将军委员会由十个部落分别用举手选举的办法各选一名将军组成,每年改选一次,连选连任;执政官由各部落先提出候选人,然后在候选人中抽选出九名执政官,任期一年;一般的行政官、议事会成员,公众法庭官都由30岁以上的公民抽签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选连任。凡年满20岁以上的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机会担任行政官、议事会议员和法庭审判官,都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国家的一切内政外交大计皆由公民大会讨论表决,诸如战争与和平、制度法律、选举和罢免国家公职人员等等。
——摘编自李琼、段海霞《浅析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材料二 这些刻于12块铜牌之上的法律条文,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它是以往习惯法的汇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2)指出材料二中的法律文献,并分析其颁布的意义。
材料一:“古代希腊的民主与今天西方的民主不能完全相提并论。在雅典,城邦的所有公民都有可能亲自参加选举和表决……
——许海山主编《欧洲历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希腊民主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材料二: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2)结合所学知识,从表现形式和适用范围两个角度,概括古代罗马法的发展趋势,并分析上述趋势出现的原因。
材料三: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
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制在一定限度以内。
——[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3)据材料三回答:美国独立之初建立的国家体制是什么?有何缺陷?当时,美国精英阶层力图建立起一种怎样的中央政府?
材料一 公元前6世纪,梭伦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作为常设机构),每部落抽签选出50人参加,议员名额依各居住区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当选议员可以连选连任,但公民一生只能担任两届议员。
——《雅典民主政治初探》
材料二 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基本原则。
(1)公民大会的存在体现了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什么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中五百人议事会遵循的政治运作方式有哪些为近代西方社会所借鉴?
(2)恩格斯曾评价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根据材料二对该观点加以论证。
(3)据所学知识对罗马法作一概括性介绍。(要求表述成文,100字以内)
材料一 “光荣革命”.以前长期作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一个主要因素的国王宫廷和议会的冲突,却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发展。这就是王权逐渐受到限制而衰落,而议会的权力却节节上升,终于超过了王权,成为英国政治中掌握最高权力的机构。
——王觉非《近代英国史》
材料二 美国革命确立的邦联共和制,特别是各州以立法机关为主导的分权体制,是属于美利坚民族的。因为它是在民族革命情感炽热的大环境下,作为英国集权体制的对立物而出现的。这种体制相对英国而言,它张扬了美利坚民族精神,但就美利坚内部而言.权力软弱的邦联政府逐渐难以维系享有独立与主权的各州,分裂危机日益威胁着国家的统一。
——张定河《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使英国“王权逐渐受到限制而衰落”的法律性文件是什么?“议会的权力却节节上升”的结果使英国最终确立了何种政体?
(2)根据材料二,指出美国革命确立的邦联共和制的影响。为应对这一“分裂危机”,《1787年宪法》确立了什么新制度?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并指出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 “他的出名主要是由于他的学说,即‘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罗素《西方哲学史》
材料二 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1690年)里指出:一个国家应该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必须分立并相互制衡,以此保证公民的自由、平等和财产安全。但由于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一人掌握,实质上是二权分立。此后孟德斯鸠将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司法权的设置和独立是“权力制衡”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他说:“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不存在了。如果司法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会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权力。”
——摘编自翟刚学《论洛克与孟德斯鸠分权思想之差异》
(1)材料一中的“他”指的是谁?他的学说在西方思想史上有何地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洛克和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主要差异,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产生这些差异的主要原因。
(3)结合近代美国和中国的相关史实,说明近代资产阶级是怎样践行孟德斯鸠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