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职官志》记载,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指知州、知府等地方长官)通签书施行”。由此可知( )
A.通判的作用是分散地方长官的权力并监督地方长官 |
B.通判的权力涉及地方一切行政和司法事务,难以控制 |
C.通判的设置是为了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
D.通判的作用是抑制武将专权,将地方财权收归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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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2022-2023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已下线)(高频选择题90题)第二单元 辽宋夏金元时期:民族关系发展和社会变化 -【好题汇编】备战2023-2024学年七年级历史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北京专用)
更新时间:2023-06-30 22: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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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北宋的建立与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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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宋太宗时期,有宰相九人,但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有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等五十多人参与这个宰相群体。该一举措重在( )
A.提高行政效率 | B.强化专制皇权 | C.形成三权分立 | D.改变积贫积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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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宋太祖在位期间,注重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他把地方财赋权收归中央的措施是
A.设置通判 | B.削弱相权 | C.设节度使 | D.设置转运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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