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金建国以后,灭辽攻宋,忙于战争攻取,一直没有制定成文法,致使将相大臣各以自己的意志为法律,在自己所控制的地区为所欲为。面对这种情况,金熙宗在汉族文人的帮助下,于“黄统间,下学士院,讨论条例,顽行天下。目之日《黄统新制》,近千余条”。这是金朝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这部成文法,现已失传,其内容不可尽知,但从零星史料记载中可以知道,“新律之行,大抵依仿大宋”,大约是依据《宋刑统》而制定。《金史·刑志》又记载说,《黄统新制》是“以本朝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类以成书”,说明《黄统新制》也参考了唐律和辽法。金朝的法律属于中华法系,具有封建法律的特征。
——摘编自赵永春《论金熙宗的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金熙宗法律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金熙宗法律改革的意义。
材料 史料记载,“(北宋)靖康末,卫士仅三万人,及城破,所存无几……(南宋高宗)始置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令”,御营司直接把调兵权和统兵权合二为一,成为最高军事机关,御营使一般由宰相兼任。南宋学者吕中指出:“国朝兵权,隶于三卫,本之枢府,枢府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三衙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今不复三衙,而别置御营司,分委之枢府,而置御营使,其后专掌兵权,枢密不得而豫。”但未过多久,御营司的权力一步步被原来的军事权力机构三衙、枢密院收回。时人日:“议者以本朝故事,分为两府,又置御营使,是政出于三。”宋高宗时期的中枢军事体制的改革,完全是为了应付紧张危急的战争局势、将杂乱独立的军队整编成国家正规军而实行的。这一军事改革后,南宋朝相权随之扩大。
——摘编自《从北宋灭亡的变局,看宋高宗时期的中枢军事体制的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高宗设置御营司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高宗设置御营司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教科书政策随着时代变迁而演变。下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教科书政策的发展脉络。
时间 | 政策演变 | 基本情况 |
1949年—1984年 | “一纲一本”政策的曲折发展 |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政权将教科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1950年底,我国组建了专业教材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文革期间,人民教育出版社被解散,统编教材遭到全面禁止,教科书编写权下放至地方和学校;改革开放初期,教育领域拨乱反正,修订全国统编教科书,将教科书“国定制”治理模式进一步细化。 |
1985年—2000年 | “一纲多本”政策的萌芽阶段 | 为适应社会变迁和教育事业发展,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制十年制和十二年制两版教材,这是“一纲一本”政策调整的重要标志。1986年,教育部设立教材审定委员会,提出有领导、有计划地实现教材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地区需要,各地教育差异性得到尊重;1996年,根据需要,国家教委对教材审定各方面作出详细安排和规定,教科书也从“国定制”变为“审定制”。 |
2001年至党的十八大 | “一纲多本”政策的落实阶段 | 在民主开放的政策环境中,我国中小学教材建设发生较大变化。 1999年颁发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对教育改革进行全方位部署,“一纲多本”在新课改背景下开展;2001年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实行国家基本要求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新课改着眼于不断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努力促进我国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
十八大至今 | “一纲多本”政策的调整阶段 | 十八大以后,党和国家从国家意志的体现和国家事权的彰显角度重视教材建设的价值和意义。2017年3月国家教材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同年9月,中小学部分学科教材统一使用“部编本”;2019年,所有年级全部使用部编教材。“一纲多本”教科书政策的调整扭转了教材发行及使用过程中过于市场化的局面,有利于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方向,同时提高了教材质量。 |
——整理自卢德生、王垚芝《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教科书政策的演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小学教科书政策演变”为主题,自拟论题并予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立论有据,语言准确,逻辑清晰。)
材料 清代,漕粮由地方官征收于民,再交兑漕运部门运抵京城,历时近一年。从仓储、运输、损耗加之行政成本,使得漕粮运费远高于米粮本身价值。咸丰年间,因战乱兵婴影响,漕粮运输愈发困难。咸丰七年(1857年)湖北军务大体告竣,但仍需为省内及入江皖作战各营提供饷需,湖北巡抚胡林翼开始在湖北主持漕务改革。各州县将漕粮改折银钱征收,除部分截留充军饷外,滑折银分批运抵京师。同治末年起,湖北在漕粮折征基础上,每岁由招商局于江皖等地采买海运米三万石,由沪海运至津,交兑通仓。南方省份普遍进行漕务改革,这反映出近代不计成本的“贡赋逻辑”逐渐被改变。
——摘编自周健《改折与海运:胡林翼改革与19世纪后半期的湖北漕务》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胡林翼在湖北推行漕务改革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各省漕务制度改革的影响。
材料 元代初年的钞法,有相当完整的制度,通行全国,信誉极好。然而,战争、赏赐和作佛事耗费巨大,每年收支亏短甚巨,中统钞价值逐渐下跌,物价上涨。1284年,忽必烈重用卢世荣着手“整治钞法”。把稳定币值和扩大财政收入、控制物价三者密切联系起来。主张“括铜铸至元钱,及制续券”以与纸币并行流通,恢复金银“听民间从便交易”。充分发挥常平仓制度的作用,多法管制物价,以谋币值的稳定。设立平准周急库。将平准库改为平准周急库,“轻其月息,以贷贫民,如此,则贷者众,而本且不失”。1285年四月因监察御史陈天祥上章弹劾被杀。
——摘编自李于、周社征《元代的理财家——卢世荣》
(1)根据材料,概括卢世荣“整治钞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卢世荣“整治钞法”的改革。
材料一 1930年至1931年,国民政府提出,西南各省土司凡能直接改县的地方,须直接设县管理。1931年国民党提出在边地屯垦与移民实边。云南先后修建了滇缅公路与中印公路,滇黔公路等相继通车。教育部要求四川、云南、西康三省制定边疆教育三年计划。但西南各省组建的边政机构五花八门,如云南机构称“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贵州机构名为“边胞文化研究会”,川康机构则谓“川康滇三省边区边务设计委员会”。这些机构在行动上各自为政,政令更难以贯通,加上其他因素,国民政府治理西南效果大打折扣。
——摘编自马玉华《论国民政府对西南边疆及边疆民族的治理》
材料二 从1949年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民族自治地方纷纷建立起来。截止到1965年,全国共建立起五自治区,若干自治州、自治县(旗)。1984年5月,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熟。这种成熟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全面的实施;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摘编自周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形成和演进》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国民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治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实施的主要价值。
材料 智利早在1924年就引进了当时欧洲流行的社会保险模式,开始实施社会保障法,创立了拉美地区最早的社会保障体制。但自50年代起,传统养老金制度逐步陷入危机,80年代改革前已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主要表现为财政收支上的危机、收入分配不公和低效的管理体制。1981年5月新制度正式实施,改革的基本内容为:
(1)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存入该账户;
(2)成立单一经营目标的养老金管理公司(AFPs);
(3)雇员自由选择AFPs,退休时养老金给付由账户积累资产转化为年金或按计划领取;
(4)成立养老基金监管局(SAFP),负责对AFPs的监管,并且由政府对最低养老金进行担保。与此同时,政府还允许旧制度的继续运行,并且还给低收入人群提供基于家庭情况调查的社会养老金救助。由此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三支柱体系。
——摘编自蒋从斌《新自由主义与社会保障改革:价值理念与实践——以智利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为例》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智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智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特点。
材料 汉景帝虽颁布律令以维护法钱制度,允许中央与郡国铸币,但是没有完全禁止私铸,郡国与私铸的钱币大小不一,形制也不一致。到了汉武帝,他下令通过铸钱谋利,以扩大货币供给和缓解军事耗资等财政困难。汉武帝建立五铢钱制,并设立了专门的铸币机构。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发行“赤仄五铢钱”,其主要目的是解决郡国与中央铸钱在重量与币值上的差异,通过规定“一当五”,即一枚仄钱可兑换五枚郡国五铢钱,中央变相驱逐郡国五铢钱。之后又统一了钱币重量与价值,法定货币即为“三官钱”,所有郡国销毁铜材输入“三官”,铜币遂归化为一,保证了币材;后又规定了钱币的形制标准,严禁郡国与私人铸造钱币。改革后的钱币形制与重量标准趋于稳定,轻重适宜,后世改制以五铢钱为标准。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改革货币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株钱”制度确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