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康熙初年社会安定之后,清廷继承明末工商改革措施,基本完成了国家对工商业由直接控制向官督商办、间接控制的转变,但仍然实行限制民间商业资本使其发展不至超出控制范围的政策,因而清前期的进步思想家继续进行抗争。如王源主张使商人“附于缙绅”之列,在中央设立“大司均”,由商人代表主管国家商业经济工作;主张以资本税和利润税代替苛捐杂税。蓝鼎元主张扩大海外贸易,活跃沿海地区经济,增加就业和税收。这些思想不但是对传统重本抑末观念的彻底否定,而且已初步具有近代经济的意识,反轻(商)重(农)论从此进入了一个更高的思想境界。
——摘编自李绍强《中国古代工商管理思想的变迁》
材料二 虽然没有出国经历,但担任过洋行买办、长期从事洋务企业经营管理的郑观应曾撰文指出:“中国以农立国,外洋以商立国。农之利,本也,商之利,末也,此尽人而能言之也。古之时,小民各安生业,老死不相往来,故粟布交易而止矣。今也不然,各国并兼,各图利己,借商以强国,借兵以卫商……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务,安得谓商务为末务哉!
——摘编自张霞《民国时期“三农”思想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清朝前期进步思想家的经济主张,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背景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晚清经济思想的新发展,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