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隋代,流刑开始被列入刑罚正刑的五刑之中,犯人被判罚的流放里数也有了明确的层级规定,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和两千里作为流放的三个里程等级,初步形成“三流制度”。唐代时,流刑的刑罚更加严苛,开始以两千里作为“三流”的起点,最高里程可达三千里。宋代被流放的政治犯不乏宰相、执政之类的高官,其中比较著名的高级官员如下表所示:
姓名 | 籍贯 | 流放经历 |
卢多逊 | 今河南沁阳人 | 太祖年间任参知政事,太宗时官至宰相。因陷入秦王赵廷美谋反案,被贬崖州(今属海南),病逝于贬所。 |
胡旦 | 今山东惠民人 | 太宗年间任知制诰。 因卷入王继恩等人谋立皇帝案,触怒继位的宋真宗,被贬浔州(今属广西)。 |
寇准 | 今陕西渭南人 | 太宗年间任参知政事,真宗时官至宰相。因陷入天禧政争和谋划太子监国一案,被贬雷州(今属广东),病逝于贬所。 |
丁谓 | 今江苏苏州人 | 真宗时期官至宰相。因擅权独断,被贬崖州(今属海南)。 |
一般罪犯则被流放到受到少数民族政权袭扰的北方,流放犯在这里充当边界军队的劳力,带有戍边的目的,这就是“充军”。“充军”正是宋代最流行的一种流放形式,将流刑与军事守备紧密结合。
——摘编自刘安迪、周东平《宋代流人量移考》
材料二 清乾隆年间,大量遣犯被发往新疆种地、为奴或当差。被遣往新疆屯垦的犯人,被鼓励携家眷一同前往。遣犯沿驿站路线被发往新疆,途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官府承担。政府分给遣犯地亩、口粮、籽种、农具等;勤于耕种的遣犯获得奖赏;准许遣犯在一定年限内转入民籍。地方督抚饬令各府、州、厅、县官员,详查递解(官府将罪犯押往远地)的各省遣犯的籍贯、罪由、人数、病故、脱逃、拿获情况,以及供支造犯的钱粮数目;再经各省按察使、布政使汇总核查,于每年年终由督抚联名以奏折汇报、题本奏销的形式提交中央。
——摘编自郭文忠、祖浩展(乾隆朝发往新疆遣犯人数估算与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说明宋代众多高级官员被流放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述古代流放制度的演变历程并评价古代流放制度。
A.宋代积贫积弱局面得到初步改善 | B.宋代“分化事权“思想逐渐强化 |
C.南宋机构精简导致中央集权弱化 | D.理学思想导致兼职现象普遍化 |
人物 | 官职 | 事迹 | 人物 | 官职 | 事迹 |
郭进 | 登州刺史、卫州刺史 | 为人俭于己,便于人……次之以德政,化俗于斯 | 刘谦 | 邠州知州 | 谦无所扰,邠人多爱之 |
刘福 | 卫州刺史、雄州刺史 | 治五年,境内宁谧……百姓立遗爱碑,以闻其状 | 马怀德 | 雄州知州 | 有材勇智力,可以遍知州事 |
高化 | 知事诸州(具体不详) | 虽起身行伍,然颇知民事 | 马知节 | 知益州兼转运使;主政枢密院十年 | 马枢密知节劲直……抑好强,恤孤弱 |
孟元 | 沧州知州 | 家有文风;应变活民 |
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宋代
A.武将担任地方知州较为普遍 |
B.武将在吏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
C.统治者改变重文轻武的政策 |
D.地方百姓更加拥戴武将知州 |
A.基本国策落实加强 | B.宗室地位由重变轻 |
C.科举官僚控制朝堂 | D.门阀世族走向衰落 |
由于以上的双重原因,地方分权因而大大削弱,而中央集权则高度强化。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皇帝绝对专制,中央绝对集权的开端。
——引自周振鹤《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十讲》
据材料结合所学,谈谈你对“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皇帝绝对专制,中央绝对集权的开端”这一观点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或提出自己的观点。论述充分,史论结合。)
材料一 三省六部制当中,职责分工明确,三省主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这是国家的主要行政机构,而六部则指的是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对于国家基本运转予以负责。从运行机制来看,三省是命令传达的部门,六部则是执行机构,职能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相辅相成。从职责上来看,中书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掌握行政大权。作为朝廷的政策文书草拟机构,中书省需要对于皇帝的旨意进行下达。门下省是唐代非常重要的文书审核机构,它的地位与中书省保持一致,求局平等机构,主要负责的是文书审核,纠正得失。同时,门下省也是我国唐代主要的监察机构,对于皇帝的行为举止进行制约和监督,在客观上维护百姓的利益。尚书省是朝廷最高行政事务管理机构,自唐太宗时期开始不再设有尚书令,而是以左右仆射长为尚书省,监督各个地方官府的执行情况。作为唐代最高的执行机关,中书省是推广朝廷政策的关键机构。从一定程度来讲,三省是对于中央权力的划分,在皇帝和三省为核心的中央机构之下,又划分了六部,隶属于尚书省,分别为吏部、礼部、户部、刑部、兵部、工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摘编自温帅《唐代三省六部制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
材料二 北宋王朝立国之初,尚因袭五代时期混乱的中央体制。乾德年间(公元963-967年),宋太祖赵匡胤改革旧的中央行政体制,建立了中书、枢密院“对持大柄”的二府制度。中书是中书门下的简称,设在朝堂之西,“为宰相治事之所一,负责掌管中央的行政大权。枢密院‘在中书之北’掌‘天下兵籍,武官选授及军师卒戍之政令’”等军政务。宋太宗即位以后,伴随统一战争的继续胜利进行,北宋人口增多,疆域扩大,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的地位日益重要。淳化元年(90年)十二月,宋太宗交右正言谢泌的建议,把中书、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官僚割改为“凡政事送中书,机事送枢密院,财货送三司,覆奏而后行”的财、政、军三权分立制,并且“遂著为定制,中尔所上书疏亦如之”。
——摘编自玉英《宋代中央行政体制演变初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及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宋代实行二府三司制的背景及影响。
(3)综合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宰相制度演变的原因。
A.君相矛盾的激化 | B.宰相权力遭到削弱 |
C.君主专制的加强 | D.监察机构地位上升 |
A.进一步加剧了“冗官”局面 | B.有利于消除地方上分裂割据的经济基础 |
C.有效地缓解了“冗费”现象 | D.充分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特色 |
A.改变地方割据局面 |
B.削弱相权以加强君权 |
C.强化集体议事制度 |
D.分化事权以相互牵制 |
A.打击贵族特权利益 |
B.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
C.推进科举的制度化 |
D.防止选官结党营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