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权力制衡体制遭到破坏 | B.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
C.行政权呈现出扩大趋势 | D.总统和国会的矛盾激化 |
2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国议会改革”大事记
1832年,英国第一次进行议会改革:取消一些“衰败选区”,减少一些选区的议席,新兴工业城市获得较多议席。同时,选民人数大大增加,工业资产阶级和富裕农民得到选举权。到1832年英国大约有16%的成年男子获得了选举权。
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46个“衰败选区”被取消,贵族地主的势力进一步降低,1/2的成年男子获得了选举权。
1884年,第三次议会改革:许多农民获得选举权,男子普选权基本实现。1885年通过法案,重新划定选区,将全国统一划分为617个选区,除22个城市和牛津、剑桥两个大学选区仍保持两个议席外,其余选区均实行单一选区制,即1个选区只选1名代表。这样基本接近于平等代表制原则。
1911年,议会又进行了两项改革。一是将议会期限由七年缩短为五年;二是下院议员实行薪金制。
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下院已具有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但是上院仍是保守力量的堡垒,1911年,阿斯奎斯法案获得通过,上院否决权被极大削弱。
1918年,第四次议会改革,30岁以上已婚的有自己独立财产的女性获得选举权;
1928年,第五次议会改革,21岁以上不分种族、性别、社会地位、职业,所有成年公民普选权实现。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近代史》
材料二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英国社会各阶级围绕着议会选举改革、实现普选权而持续斗争。但始终以一种平和的,非暴力的方式出现,体现了英国民族特性在政治领域内的凝结。这种渐进妥协的模式力求找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点,达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平衡,避免激进革命带给社会的损害。
——《中外历史上重大改革》资料汇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议会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体现的发展趋势。
材料一 (汉初)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因为皇帝只有一个笼统的尚书处,只有一个书房。最先的尚书也仅有四人,而宰相府下就有十三个机关。这相府十三曹,比诸皇室尚书的范围大得多,而且此十三曹的权位也很重,也竟俨如后代之专部大臣。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概括材料一的观点,并结合历史背景分析其原因。
材料二 (朱元璋)在中国传统政治史上,做了一件创古未有的大翻案,即是正式下令废止宰相,改用内阁大学士。照法理讲,内阁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不是政府正式的政事堂。内阁学士也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不是外朝正式宰相之职。于是皇帝在法理上,便变成在政府里的真正领袖。一切最高命令,全由皇帝发布。但这也不是说即由皇帝一人独裁专制。皇帝的命令,因于传统政治习惯之束缚,依然必先经过内阁。照法理论,内阁大学士的身份决非真宰相,但就当时实际情形论,内阁大学士却渐渐变形站到以往传统宰相的地位上去了。但有人若以大学士身份而真正执行宰相职权,那在明代的政治法理上讲是越权的,张居正便吃了这个亏。
——钱穆《国史新论》
(2)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内阁权力的局限性,并分析由此造成的影响。
材料三 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后,国王统而不治,而首相权力不断增强:一方面表现在对内阁委员会的控制上。重要的常设委员会是由首相亲自主持的,首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的委员会。而且只有在内阁委员会主席的同意下,方可将其中的不同意见提交内阁全体讨论,从而削弱了对整个决策的控制和监督。另一方面表现在建立首相自己的智囊团,即建立政策小组。这种非官方的小组只对首相个人负责。可审查超越部门界限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中短期政策问题的研究,并协助首相加强与政党的联系等。实际造成了“全体内阁讨论很少一点的政府工作”的趋势。
(3)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论述英国首相权力不断扩大的具体表现。综合以上材料及所学知识,就“皇权与相权的关系”谈谈自己的观点。
材料一 英国历史上的宪法性文件(节选)
时间 | 文件 | 成果 |
1215年 | 《大宪章》 | 贵族与教会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 |
1628年 | 《权利请愿书》 | 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 |
1689年 | 《权利法案》 | 进一步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原则 |
1701年 | 《王位继承法》 | 议会有权力决定国王的继承人 |
——据《英国宪法的历史沿革》整理
材料二 1787年美国通过联邦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者独立平等,互相制约;规定实行总统制民主共和政体。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以后又陆续补充了17条宪法修正案,最终这27条修正案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200多年来,美国宪法通过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加以改变,以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需要。
——摘编自《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共同纲领》所规定的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多阶级、多党派合作的基本精神,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规定了“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最高原则;保障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的颁布使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性质得到了更为完整和规范的法律体现,具备了更为完备的法律形式。
——摘编自臧嵘主编《历史·必修一》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演进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1787年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的内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的影响。
(4)请结合以上各国宪政发展历程谈谈你的看法。
A.国王权力逐渐被削弱 |
B.工业资产阶级的壮大 |
C.三权分立机制逐渐被破坏 |
D.议会受内阁的影响在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