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宪政的迷人风彩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整理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二
材料三 和古希腊的“纯粹民主”相比,美国共和有两个特点:第一,在共和政体内政府权力授予少数被全体选出的公民;第二,共和政体能扩展到更多数量的公民和更为辽阔的疆土。
——据张千帆《美国宪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指出《权利法案》的宪政原则,并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独立宣言》发表前后美国国旗的变化及其政治寓意。
(3)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三中“美国共和的两个特点”在1787年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材料一:行政方面,要求绝对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到地方各级行政系统以及一切官吏,要求各系统各部门彻底根据皇帝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由皇帝发出的诏、诰、敕、旨、上谕、朱批等,都具有绝对权威的意义,不允许有任何抗拒、违犯、异议。为此,明清两代都对官制作过重要的改变,对指导各级国家机关进行工作的各种典章和通例,作过频繁的修订补充。任用、奖惩和升贬文武官吏的人事权由皇帝亲自掌握,以各级官吏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的监察工作一再得到加强。
——摘编自孙景峰、李金玉等著《正说明朝三百年》等
材料二: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
材料三: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编自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述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奥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