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议会是国民的代议机关,拥有立法、组织、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投票权。从法律角度讲,英王是权力最大的统治者,但实际上其活动是属礼仪性的,只是形式上履行批准手续。英国首相本人首先是由选民选出的下议院议员,然后经本党议会党团选举成为政党的领袖,如果他领导的党在大选中获胜,他就能被女王任命为首相,因此,政府首脑既控制内阁又控制议会。而美国总统由选举产生,是多种角色的领袖——国家元首、党的领袖、武装部队总司令、政府首脑和主要的立法创始人。总统的产生是先由各选区选民选举“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团”选出总统,总统选拔的政府人员,需由参议院批准,但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成为多数党。
——摘编自董海岭《浅议英美两国议会与政体的区别》
材料二 抗日战争时期,依据各地选举条例规定,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一切赞成抗日与民主的地主、富农、资本家以及国民党人士,均享有同等的权利,既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参加各级权力机关参议会的选举,又都有被选为人民代表参议员和公职人员的权利。所有选民不受性别、职业、财产等限制,各级参议会名额和人民代表的产生均以一定人口数为基础,即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相等。在陕甘宁边区,相比于土地革命时期,各级参议会的参议员一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自下而上,全部实行直接选举。抗日根据地所实行的选举制度,使人民群众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参政热情,创造出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致共同抗日的政治局面。同时,影响与推动了全国特别是战后的民主运动,具有新中国雏形的政治意义。
——摘编自丁俊萍《论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建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美两国政治体制的主要区别。
(2)根据材料二,归纳抗日民主政权选举制度的主要特征并说明其意义。
材料一清王朝……六部“经理底政”处理国家之事。清代承袭明制,六部之上设有内阁。国初以来,设立世袭的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议政王大臣承充办理军国大事,议政王大臣会议则是实权机构,凡军国大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商定。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应皇帝之召,承旨遵办,1791年,乾隆下令所有议政空街,著不必兼充。
—一据王思治《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
材料二1787年宪法的制定和批准,使美国从一个松散的国家联盟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使邦联一举变成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本宪法和根据本宪法所应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授权缔结或所应缔结的条约,均应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宪法为美国缔造了一个薪新的政府体制,为美国建立了一整套民主制度,第一次把联邦制、分权制、制衡制和人民主权等抽象理论变成了现实,保证了美国政局的稳定。对于联邦的权力基础和来源问题,宪法采用了一种创造性的方法来处理,启用“人民”这个现实而又抽象的政治群体作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基础。用人民作为联邦的权力基础和权力来源,这就转换了美国的国家性质。
一—据杨鹏飞《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就与其缺陷疏漏及弥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朝前期中央政治机构的制度性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当时中美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