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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张华牺牲引发的大讨论

19827月,在西安康复路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厕所里,69岁的掏粪老汉魏志德在掏粪时被粪池散发出的沼气熏倒,跌入粪池。路过的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医学系的学员张华奋不顾身积极进行营救。但因为沼气浓度过大,营救过程中张华和魏志德一同跌入粪池,魏志德窒息死亡,张华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24岁。张华牺牲后,教育部等部门发出向张华同志学习的通知,中央军委授予张华“富于理想、勇于献身的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一个大学生冒死救老农值得吗?张华的牺牲同时也在全国引发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的大讨论。对此,全国各大报刊都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报道和评论。

——据李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


作为历史的观察者,对张华牺牲引发的大讨论进行阐释。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明清在法律宣传上具有以下特点:其一,法律宣传形式进一步多样化,如法律文本宣传、案例宣传、基层里老宣传等,意在使民知法,从而远离犯罪。其二,针对明清入仕之官不习法律而采取的讲读律令的补救措施,使官吏习法、定期举行考核成为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赏罚。在一段时期,“讲读律令”成为有效的官吏普法形式。其三,明清律在讲读律令条中也规定百姓轻微过犯,如能“熟读讲解通晓律意者”,“不问轻重并免一次”,以此勉励百姓知悉法律,趋吉避凶。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官民知法守法的法律宣传》

材料二延安时期,边区党和政府对法律的宣传主要从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律观念、提升边区民众对法的认识的角度着手,不断增强边区民众对法律的遵从。一是普及边区法律条文。党领导下的边区政府颁布了大量法律条令后,通过报刊、书店、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推广,使得边区法律条文能够及时、通俗、有效地为边区广大民众所接受。二是边区党和政府十分注重在民众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宣传。

——摘编自马宝成《延安时期的法律宣传策略及当代启示》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法律宣传的特点。
(2)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分析延安时期法律宣传的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