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事件 |
1986 | 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1988年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2003 | 国家制定中医药标准体系。 |
2017 | 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A.加快了卫生领域立法 | B.规范中医的传承发展 |
C.鼓励中医药走向市场 | D.开始重视西医的弊端 |
A.现代医疗技术取得了巨大进展 |
B.发达国家医疗技术近年来突飞猛进 |
C.社会烈性传染病能够有效控制 |
D.医疗相关机构社会服务职能的凸显 |
起源 | 原因 |
西班牙流感”说 | 最先关注且忠实报道流感,成为当时大流感最“通用”的名称 |
“俄国流感”说 | 认为流感的发源地是俄国,特别是俄国和土耳其斯坦之间的边境地区。许多记录在案的流感病例或多或少都来源于该地 |
“德国流感”说 | 这场大流感不仅源出德国,甚至很可能是德国人为制造并由德军特工传播的 |
“中国流感”说 | 大流感以及所有其他存在于宇宙中的大瘟疫都是在亚洲产生的,它们如同插翅一般,随着20万中国劳工扩散向西方 |
A.第一次世界大战阻碍了医学正确认知 | B.美国媒体掩盖疫情真相 |
C.国家应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 D.意识形态左右舆论报道 |
A.有力地保障了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 |
B.彻底解决了农村医疗资源缺乏问题 |
C.与当时经济体制与发展水平相适应 |
D.利于人们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 |
A.全球卫生治理中国际机制互动 | B.世卫组织保障了人类健康 |
C.公共卫生事业实现了全球协作 | D.公共卫生事业任重而道远 |
A.政治制度决定国家的卫生治理形式 |
B.中国积极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
C.世卫组织有效的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
D.公共卫生治理是全世界治理的重点 |
材料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特别关注人民的健康。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1950年颁布《救济失业工人的办法》,对解决旧中国遗留的失业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包括养老、伤残、遗属、疾病津贴、医疗、工伤和职业病、生育待遇等保障项目。此后,国家颁布了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并根据社会发展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充实和调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4年,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6年,建立了城镇失业保险制度;1994年、1996年和1998年分别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疾病防治成效显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人口健康服务全面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劳动就业工作不断加强。亿万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摘编自任意、吴佳佳、杨忠阳《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发展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发展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因。
A.日常预防为主,疾病治疗优先 | B.营造公平环境,共享医疗资源 |
C.开展群众运动,提升健康水平 | D.遵循价值规律,压实医院责任 |
材料一 日本最初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是为了赔付战争赔款,通过无偿援助、技术援助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从而实现其经济目的;随后,在70年代,埃博拉等传染病的疯狂肆虐不仅伤害了人类健康和人身安全,更是导致了贫困,特别是在非洲,传染性疾病剥夺了许多人的生命,也导致了大量人口的贫困化。财务省通过经济支持,通过日本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带动了大量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步伐。二战结束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日本都处于美国的阴影之下。这个时候的日本刚好面临全球卫生问题频繁出现的状况,无论是三大传染病还是埃博拉病毒,都为日本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提供了契机。
材料二 “四省厅制”是日本通过政府参与全球治理的重点方式。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会有其他不同的省厅参与进来。虽然外务省在“四省厅制”中占据非常重要的比重,但是由于没有划分明确的职责范围,四者之间缺乏一个控制位置。一个援助项目的实施依旧会根据多个部门进行商议,并经过商议—报内阁—再商议的过程,其依旧是复杂和难以协调的。
——以上材料均摘自李妲妲《二战后日本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日本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材料一
英国近代公共卫生法案演进简表 | 适用范围 | 地方政府权责 | 中央政府权责 |
1848年《公共卫生法案》 | 伦敦以外英格兰、威尔土地区的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 | 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交排水设计图;可以更改街道布局;可以以协议方式购买街道改善用地 | 中央卫生委员会在特定条件下,可强制建立地方卫生委员会并实施法案 |
1866年《清洁 法案》 | 农村划分出“排污区”,设立“排污委员会” | “公害”的内容扩大;有实施卫生环境治理义务,包括排污、供水和清理公害等 | 在地方当局未尽到义务时,国务大臣可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或采取相应措施 |
1872年《公共卫生法案》 | 伦敦以外英格兰和威尔士所有城市和农村地区 | 不同卫生区可组成联合区域,并成立联合卫生委员会 | 地方政府部可派遣调查员监督地方卫生机构的工作;可解散、合并卫生区及修改其边界;可批准和修改地方法案 |
1875年《公共卫生法案》 | 可以强制新建街道;可以规范街旁建筑物界线;可以制定建筑条例并检查其实施情况;可以购地修建用于娱乐的公共场所并制定地方法案予以维护;义务增加,包括调查公害、通告房主清理住房等 | 地方政府部有权进行调查并做出决权;可以颁布布临时条例;可以责令地方卫生机构履行义务;可以废除或修改地方法案;可调节地方卫生机构的争端 |
材料二 著名规划师雷蒙德·昂温(Raymond Unwin)对公共卫生阶段城市规划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我们已经做了很好的工作:供应充足的洁净用水,提供排水设施,处理废弃物,铺设、照明和清洁道路等等。此外,通过已被广泛运用的地方法规,过度的拥挤状况已受到限制,最低标准的间距、光照和通风得到保障。我们确实在这些方面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确保了一个健康生活环境所必需的许多要素。”
——梁远《近代英国城市规划与城市病治理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近代英国公共卫生治理的特点。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近代英国公共卫生治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