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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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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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亨利三世时期,律师已开始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他们在普通诉讼法庭中拥有独占的出庭发言权。1310年前后,英国王室开始任命自己的律师。随着普通诉讼法庭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宫之后,法律执业者开始集聚于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宫之间。英国历史中最为重要的出庭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学院开始出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13271377年),四大律师学院基本成型。四大律师学院拥有授予法律文凭和出庭执业资格的垄断权力。至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年),四大律师学院都保持着各家200人左右的学徒规模,对入学者还有着严格的血统要求,非绅士出身者不得入学律师学院,因而入学者非富即贵。

——摘编自王涛《英国律师的早期史——兼论中国律师分类改革的启示》

材料二   1950年,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明确提出“建立与推行新的人民的律师工作与公证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中的一项工作。1954年宪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后来,在党的八大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发言指出:“律师制度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应该逐步建立起来。”随后,中国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以当时的苏联为仿效对象,把律师纳入国家公职范围,统一领导,统一工作。除了少数是刚从法律院校毕业出来的担任学习律师外,大多数律师是从公、检、法系统调来的。律师制度建立后,有的当事人为了请到律师,天未亮就到法律顾问处门口排队等候挂号。

——摘编自汪文庆、文世芳《新中国律师制度从建立、中断到恢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制度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立的意义。
2 . 中世纪早期的法国, “私战”常是解决贵族之间利益纠纷的有效手段,国王常被迫默许贵族私战的合法性。16世纪,国王取缔私战的合法性,诉讼取代武斗成为解决利益纠纷的主要途径,法国法院的数量在此后的100年间增长了 50倍,并吸纳了大量专业人士。从“私战”到“诉讼”的变化(     
A.说明新兴阶层逐步取代传统贵族B.反映了商业发展逐步打破封建束缚
C.说明君主专制逐步被法制所取代D.客观上有利于法国文化教育的发展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