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古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管理主要依托乡里组织展开和进行。由一群少拿或不拿官俸的乡里民众来担任各种职务以相近地域和血缘结合起来的宗族组织及宗族制度占有显著地位,它们交织缠绕、影响以至操纵乡里组织。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有一个独特的群体——“士绅阶层”,成为基层社会的治理力量,士绅阶层包括士族和乡绅。他们拥有柔性权力与威望,依靠这种影响力而成为治理者,治理着当地的社会。而治理中所依据的礼法,除了国家制定的明文律法和制度之外,士绅们可以结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文化,习俗传统及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家训族法和乡规民约。
——摘编自薛凤伟《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策略及目标探析》
材料二 西欧中世纪历史无法回避基督教及其教会的影响,不仅在于它是西方文化的精神根基,更在于其对当时西欧社会政治、经济、法律乃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基督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以其宗教信仰、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这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并非一无是处。
——换编自王亚平《中世纪基仔教教会对世俗政治的影响》等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中国逐渐形成了城乡分立的两种基层治理体制。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建构了以居委会为基础的“街道—居委会”城市基层组织和治理制度。在农村,逐渐建立了“政经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每一个农民都被纳入公社组织和体制之中。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宜山、罗城等地的村民群众自主探索,率先创造了村民自治制度,国家在城市普遍推行居民自治。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更加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在基层治理制度建设中积极推动城乡基层基本治理制度的一体化。同时开展了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等一系列新型城镇化行动,进而生成了城中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不同于传统城乡社会的特殊社会样态。
——卢福营,沈费伟《中国基层治理的空间格局:历史演变与影响维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世纪教会对西方社会基层治理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概括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基层管理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章节顺序 | “五四宪法” | “八二宪法” |
第一—章 | 总纲 | 总纲 |
第二章 | 国家机构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第三章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 国旗、国徽、酋都 | 国旗、国徽、首都 |
A.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B.建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A.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B.保障了土地改革顺利实施 |
C.顺应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要求 | D.意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
A.形成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 B.配合了国家的工业化发展 |
C.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 D.推动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
届次 | 时间 | 制定、修订的法律 |
第五届 | 1978-1982 | 18部 |
第八届 | 1993-1997 | 10部 |
第九届 | 1998-2002 | 73部 |
第十届 | 2003-2008 | 115部 |
A.加强政治制度建设 | B.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C.探索政府管理机制 | D.完善相关法制体系 |
A.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 B.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
C.落实了程序公正的法治原则 | D.在内容上具有高度完整性 |
材料一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欧洲近代法律体系的特征。(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新中国民法典最终形成的条件。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法律编纂给我们的启示。
1954年宪法序言 | 1982年宪法序言 |
第一章总纲 | 第一章总纲 |
第二章国家机构 |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3条一第56条 |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85条一第103条 | 第三章国家机构 |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人民民主法律保障加强 | B.改革开放取得初步成就 |
C.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 | D.基层民主制度逐步完善 |
A.群众运动促使婚姻法出台 | B.政府大力宣传新婚姻法 |
C.新婚姻法清除农村旧习俗 | D.妇女获得参与基层政务 |
A.法律体系已臻完善 | B.法制建设取得成就 |
C.全面移植苏联法律 | D.立法保障工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