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人民政权需要由新法制予以确认和巩固,社会经济文化、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活动和社会关系都需要规范和调整,这就向执掌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领导国家法制建设的任务。这一任务是以巩固和建设新政权为中心,以建设新社会和实现国家法制现代化为价值取向。对于建国后的法制建设任务,中国共产党从整体上有一定的认识,对新国家、新政权进行过设计规划,勾画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蓝图。但是对法制建设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却缺乏足够的重视。为了实现社会制度的革命性变迁,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剧烈的阶级斗争和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虽起到了巩固政权的目的,但对法制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摘编自韩威《1949—1956:中国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反思》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初期进行法制建设的目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新中国初期法制建设运动的影响。
2 . 下表为我国上世纪制定的法律。
制定时间 | 法律名称 |
198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198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据此可知,这一时期( )
A.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B.中国法治建设适应改革开放需要 |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D.贯彻落实科学立法全面依法治国 |
A.为拨乱反正提供了法律依据 | B.体现国家机构的权力由人民赋予 |
C.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风貌 | D.表明广大民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
章节顺序 | “五四宪法” | “八二宪法” |
第一—章 | 总纲 | 总纲 |
第二章 | 国家机构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第三章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 国旗、国徽、酋都 | 国旗、国徽、首都 |
A.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B.建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1954年宪法序言 | 1982年宪法序言 |
第一章总纲 | 第一章总纲 |
第二章国家机构 |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3条一第56条 |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85条一第103条 | 第三章国家机构 |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人民民主法律保障加强 | B.改革开放取得初步成就 |
C.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 | D.基层民主制度逐步完善 |
A.群众运动促使婚姻法出台 | B.政府大力宣传新婚姻法 |
C.新婚姻法清除农村旧习俗 | D.妇女获得参与基层政务 |
材料一 1918年,列宁颁布的第一部苏维埃宪法废除了私有制,宣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在这部宪法中得到保障,选举和罢免是人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还赋予人们出版、集会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摘编自邢晨晓《列宁宪法思想研究》
材料二 1953年底,毛泽东一行乘专列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为了做好“立国安邦”这件大事,毛泽东和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阅读、钻研各国宪法。虽然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反反复复,几易其稿,但毛泽东仍主张坚持实事求是、简单明了。毛泽东说,“除总纲外,其他各章都写得比较简单。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社论号召开展广泛讨论。一场轰轰烈烈的宪法草案讨论随即遍及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宪法学界编写了30多本小册子,全国各地成立了各种机构来引导宪法草案的讨论,这为人民更好地认识宪法打下了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编自《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等资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18年苏维埃宪法颁布的意义。(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背景,说明宪法的起草过程有什么特点。
年份 | 法律名称 |
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198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199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A.产业结构优化 | B.科技实力得到提升 |
C.侵权现象普遍 | D.维护有序市场秩序 |
A.凸显了国家保障人权理念 | B.完善了国家基层治理能力 |
C.明确了社会主义宪法原则 | D.推动了国企改革深化提升 |
材料一 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了《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宪法大纲》总结了中国人民创建革命政权的经验,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在政权性质上,《宪法大纲》照搬苏联宪法的规定,“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任何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这种剥夺中间势力权利的“左”倾错误,使中间势力的革命积极性受到很大挫折。
——摘编自王慧娟《<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存在的局限初探》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2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摘编自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的作用及局限性。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现代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