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一方面有着先进的工业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但同时又有着最落后的土地占有制和最不文明的乡村。在农村,村社依然存在,农民和土地被牢牢地束缚在村社里面,不能随意买卖土地,也不可能随意迁居。1905年,不满足于现状的农民同工人运动一起,形成了席卷整个俄国的俄国革命。为了维持沙皇统治,斯托雷平进行了土地改革。斯托雷平主持解散了村社,实行份地私有制;在解散村社后,斯托雷平主持了对俄国的土地调整规划工作,鼓励独立田庄和独家农场的建立;最后斯托雷平政府通过了《关于实施1904年6月6日法令的章程》,鼓励居民向西伯利亚、中亚细亚、高加索一带移民。虽然斯托雷平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俄国政治经济的现代化进程,但最终仍以失败而告终。
——摘编自张敏《浅论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
材料二 1927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佃农保护法》,规定“佃农缴纳租项不得超过所租地收货量百分之四十”,“佃农对于地主除缴纳租项外,所有额外苛例一概取消”,“佃农对于所耕土地有永佃权”。根据这些精神,湖南、湖北、江苏都曾制定过相应条例。但是真正实行过的只有浙江省。1929年4月,在城乡地主、官僚、士绅的强烈反对下,二五减租被以“政府税收逐年短少,尤以田赋为甚”的理由暂时取消,二五减租宣告失败。
——摘编自杨天石《国民党在大陆二五减租的失败》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斯托雷平改革的背景,并指出斯托雷平改革与二五减租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上述两个改革失败的共同原因。
A.雇佣制大农场初具规模 | B.农奴遭受的剥削加深 |
C.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加剧 | D.农奴制并未出现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