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古代,除修女外,未婚女子都在父权制家长之下,已婚妇女则处在父权制之下。她们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的财产都归家长或丈夫所有。妇女如果因家长、丈夫死亡而成为自权人时,仍须处于监护人之下,由近亲实施监护,她们所为重大法律行为都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
——周枏《罗马法原理》
材料二 但是这些差别没有一条可以作为妇女屈从男子的理由。女子的感觉和男子一样敏锐,思维和男人一样清晰。……在双方解除婚约时,他们各自的劳动都应该是家庭财产占有权的基础,因此,在双方解除婚约、分割家庭财产时,妇女应该和男子一样,平等地拥有自己的份额,尽管她只是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
——《法律的正当程序》丹宁爵士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罗马的妇女生存状态?(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在材料一的基础上,材料二作者的观点有哪些进步?
A.城邦日益分崩离析 | B.军队的战斗力弱化 |
C.共和制向帝制转变 | D.公民政治地位提升 |
自征服西西里起,元老院就宣布新纳入的行省的土地、资源等为罗马国有财产,元老院向行省委派总督1人、副总督3人和财务官1人,总督在行省内拥有生杀予夺的全权。
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一公元14年在位)承继着凯撒对西班牙、高卢地区军事占领的辉煌,建立了一个据说是包容共和政体的君主国。他将行省分为元首直辖与元老院直辖两类。元首直辖行省的总督由元首指派,总督有权指挥境内驻军;后者的总督由元老院任命,总督没有兵权。
罗马进行军事征服的同时接纳了东方一希腊文化,使之与拉丁文化相统一,转而向西推进了西班牙、高卢地区及日耳曼和多瑙河流域的罗马化进程。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行省居民的法律地位发生了改变。在汇入罗马的进程中,行省制度作为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据材料并结合你对波斯帝国相关制度的了解,对古罗马行省制度作出评价。A.元老院已名存实亡 | B.监察官掌握最高权力 |
C.贵族寡头政治鲜明 | D.贵族与平民实现平权 |
A.罗马文化逐渐消亡 | B.罗马帝国陷入危机 |
C.罗马停止对外征战 | D.罗马统治者的无能 |
他意在说明罗马共和政体
A.有利于公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B.调动了罗马公民积极参政的热情 |
C.体现了权力的相互配合与制衡 |
D.推动了法律完善以防范独裁统治 |
材料一 随着海外领土的扩张,罗马逐渐建立起行省制。共和国时期,行省的行政管理系统主要由总督和财政官组成。总督由元老院任命,拥有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税收等大权,这推动了军事独裁制的建立。且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行省官员的腐败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普遍。罗马对行省的统治残暴,经常激起行省人民的起义。特别是共和国末期,内战以及边境蛮族的骚扰入侵,严重影响行省经济的发展。屋大维上台后,对行省制进行了改革,把行省划分为元首省与元老院省,加强对行省总督的管理和监督等。
——摘编自杜建军《罗马帝国行省制度研究》
材料二 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频繁派中书省宰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行省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元史》说行省官掌“方面之权”,充“方面之寄”,蕴含着由中央派出,代表中央统辖“方面”的意思。元朝的行省犬牙交错,其中江浙、湖广、江西三省大抵以镇压新征服区域和搜刮财赋为基本宗旨,陕西、四川、云南、河南四行省以军事襟要的镇遏控制为重心,岭北、辽阳、甘肃等行省则以廪养或防范蒙古诸王,控制蒙古部众及供给军需为主要使命。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前后,元政府规定行省内部实行群官圆署和种族交参制,辖区内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官员等受朝廷的任用、迁调、考课管理等,设立地方监察网络等,将行省权力规范在大而不专的模式内。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屋大维改革行省制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朝行省制的主要特点及作用。综合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代地方治理的认识。
A.国家主体实行民主制 | B.分权体制存在长久隐患 |
C.缺乏统一国家的特征 | D.地方自治助益帝国统治 |
A.裁判官拥有司法终审权 | B.继承权范围呈扩大趋势 |
C.家产继承人员复杂多变 | D.父权家长地位长期稳定 |
A.元老院被剥夺立法权 | B.皇帝过于倚重行政长官 |
C.贵族寡头政治特征明显 | D.统治者的权力高度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