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史学著作中关于“世界古代文明”的目录
第一章 人类的史前时代 第二章 早期的文明 第一节 早期埃及 第二节 两河流域的最初文明 第三节 印度河流域文明 第四节 爱琴文明的产生。 第五节 黄河流域的夏王朝 第三章 早期文明的发展 ..... |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
第一编 农业文明时代 第一章 古代西亚文明 第二章 古代埃及文明 第三章 古代印度文明 第四章 古代中华文明 第五章 古代希腊文明 第六章 古代罗马文明 |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到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安息帝国、贵霜帝国和汉帝国一起,连成了一条从苏格兰高地到中国、横贯欧亚大陆的文明地带,从而使各帝国在一定程度上能相互影响。当然,即使早在古代文明时期,也始终存在着某种地区之间的相互接触,如游牧部落向四面八方的入侵就是一个证明。但是,在古典时代,技术进一步发展,使农业和文明的扩展大大超过过去,商队的路线已遍绕整个欧亚大陆,欧亚地区之间的相互联系更为紧密。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 具有封土的贵族都有庄园法庭之司法权,这在西欧是普遍的状况。由地主贵族、俗人或僧侣,男爵或主教或主持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那里所有的居民办理行政、征收赋税的制度。而国王被缩成一个阴影而已。
——据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
基督教不仅将一种新的信仰体系、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带给西方社会,他还将一种新的社团组织、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嵌入罗马国家以及后来的西欧日耳曼社会,从而造成了西欧社会的二元分化:在同一社会共同体内,成长起相互平行的教权与王权。教权与王权是连体的双头鹰,因为其二元分化,产生相互的竞争、摩擦和厮杀;由于其共生于同一共同体,所以便相互依存,相互纠结,相互渗透,难解难分。
——据丛日云《在上帝和凯撒之间:基督教二元政治观与近代自由主义》
(1)根据材料一,指出这两部著作对“世界古代文明”叙述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典时代欧亚联系加强的条件。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古西欧社会的特点。
材料一:教化一词意指中国传统儒家所提倡的政教风化和教育感化。传统教化不同于当代道德教育,其作为法律中重要的一部分,源生于道德,升华于法律,在通过法律控制社会秩序的古代起到重要的作用。法律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之中,从社会法学派的角度,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法律的本质代表着所在社会的本质。然而,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孔子关于教化法思想的学说创立于春秋时代,却成就于中国的千秋万代。反观这一现象,可看出孔子的教化法思想不仅代表了春秋时代的社会属性,更反映了人类社会共存的本质规律。
——摘编自乔冠文《孔子教化的法思想价值探析》
材料二:由于外族的入侵和自身的腐朽堕落,罗马帝国后期国力极其衰落,帝国统治者为了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也开始违背其制定的法律。这时,教会经常起到维护法律的作用。
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权力服从法律”的思想体现了基督教对法律的极度重视。为了保持教会的独立,就必须限制国王的权力,法律理成章地成为规约王权最有效且最有力的“杀手铜”。
随着日耳曼族的大举入侵,当他们用野蛮的手段毁灭古罗马文明的时候,基督教会则以一个捍卫者的身份出现,把残留的古罗马法治思想的火种保留了下来。罗素说:“公元6世纪及以后几世纪连绵不断的战争导致了文明的普遍衰落,在这期间,古罗马所残留的一些文化主要借教会得以保存....教会的诸组织创造了一种稳固的体制,后来,使学术和文化在其中得到复兴。”正是这些罗马法及其法治理念的保留,才有了中世纪罗马法的复兴和人们对法律和正义的不断呼声。
——摘编自靳浩辉《儒家的礼治传统与基督教的法治传统之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孔子的教化法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基督教会维护法律的行为所产生的意义。
材料一 基督教是罗马帝国对巴勒斯坦地区当地民族高压统治的产物。基督教一开始就反对罗马的统治,仇视富人,号召教徒过清贫的生活。基督教诞生后的前三百年里,遭受了罗马帝国多次镇压。随着基督教的发展和一些奴隶主贵族、富人和军官的加入,基督教在教义上、组织上和仪式上变得复杂起来;罗马帝国统治阶级内部也有一部分人逐渐认识到基督教对争取民众和加强统治的重要性。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392年,狄奥多西一世颁布法律,规定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唯一合法的宗教(即罗马国教)。
材料二 中世纪初期,教会是唯一设有学校的地方。教育目的是为宗教神学服务,培养对上帝度诚、忠于教权的教士。《圣经》成为学校唯一的教科书。骑士们则在宫廷和贵族家里接受军事战术训练和礼法教育,以此成为能够维护封建主利益的强悍军人。12~13世纪,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商业的发展,行会学校,商人子弟学校出现了。这类学校注重本族语和计算的教学,着重学习生产和业务知识,为本行业培养人才。后来这类学校合并成城市学校,并逐渐促成了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中世纪大学的产生。城市学校和大学的陆续出现,反映了萌芽时期资本主义生产的需要,打破了教会对学校的垄断,对欧洲文化的普及起到推动作用,并为文艺复兴运动准备了条件。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马世力、陈光裕《一本书读懂世界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性质的变化及其发生变化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教会学校和城市学校的不同历史作用。
材料一 1337-1453年,英法之间的“百年战争”,唤醒了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对西欧民族国家形成和民族意识觉醒产生了巨大影响。从14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出现了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浪潮,用英语翻译的《圣经》奠定了英国民族语言的基础。恩格斯说:“语族一旦划分……这些语族就成了建立国家的一定基础。”14世纪末,欧洲的封建体制向近代政府体制过渡,民族国家化(“民族”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化为“国家”的政治形态)的进程启动了。在这些新型国家中,君主是国家权力的金字塔顶,“君主的利益不再只与贵族的利益相吻合,而是扩展到与全民的利益相吻合”。随着民族国家兴起,从前那种只知有教、不知有国的情况发生变化。中世纪文明那种孤立性、分散性的特点,开始朝全国性、统一性以及以公利和公权为主的方向演变。
——摘编自李肇忠《近代西欧民族主义》
材料二 16世纪,法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但当时封建教会和封建贵族仍享有许多特权,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羁绊。近代资产阶级主权学说的创始人让·博丹(1530-1596)认为,国家主权即“不受法律限制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掌握主权的统治者在时间任期上不受限制,“绝对地和完全地”掌控整个国家和人民,拥有绝对的权力去制订法律、对外宣战与媾和。荷兰人格劳秀斯(1583-1645)发展和完善了博丹的理论,认为国家主权对内是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对外是不受任何权力限制的独立权,奠定了国家主权内外统一的法理基础。他认为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彼此均受制于国际法的最高规范——“普遍至高的正义原则”。国家从事战争的主权行为必须符合自然法和正义原则,出于“自卫、恢复自己的财产和处罚”,根本目的是解除敌方危害别人的力量,维持世界和平。
——摘编自赵建文《关于国家主权的性质和地位的理论演进》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欧民族国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博丹和格劳秀斯国家主权观的异同,并从其所处时代发展主题的角度,分别指出两人的主要目的。
材料一 清前期行业组织有各种名称,如会馆、公所、公会、公墅、书院、堂、宫、殿、庙、行、帮等。其中最为普遍的名称是会馆和公所。清末北京共有392所会馆,其中占总数86%的是省、府(郡)县(邑)行馆、试馆、同乡会馆,其余是私人合资同建、工商行会性质的会馆。不少地方乡族组织的办公处所也称为公所,江南凡办理地方公务(收租、团练、地方公益等)的机构均习惯称为公所。
——摘编自赵云田著《中国社会通史·清前期卷》
材料二 西欧中世纪,手工业者为了保护其自身的利益,联合起来对付封建势力的侵犯、防止逃入城市的农奴的竞争,乃建立了他们的组织,称为行会。行会有会所,供集会之用。行会的首领有行头(行会主席)监督等,由会员大会选出。行会有严格的行规,规定工场设备、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原料和产品的规格、产品的售价、作坊的人数、学徒的期限、学徒帮工的待遇及劳动日长短等等。行会不仅是生产组织,也具有军事组织、宗教组织和互助组织的性质。14世纪开始,在市场不断扩大的要求下,少数大作坊主开始冲破行会旧规定,采用新的操作技术,那些发财的富裕行东和大商人中,有的开始向资本家转化。
——摘编自《世界通史·中世纪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行业组织”的特点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欧中世纪“行会”的特点及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行业组织”与西欧中世纪“行会”的共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