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现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 B.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
C.践行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 D.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 |
A.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B.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 |
C.保证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 | D.坚持了社会主义原则 |
政治现代化指政治民主化过程,主要内容是为国家提供群众支持的政治民主化过程,以及促进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制度的建立。
材料一 1832年,英国选民从人口总数的大约2%增加到3.3%,但工人阶级被排斥在外。1836年后,工人阶级为争取选举权掀起宪章运动。1866年后,英国通过两次议会改革,至1885年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普选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妇女为争取选举权展开了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已实现了全民普选。
——摘编自钱乘旦《英国史》
材料二 1953年颁布的“人大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经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并用。在代表名额上,直辖市和工业大城市每10万人选代表1人,一般省份每80万人选1人。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精神,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文革”期间,全国人大停止会议8年之久。1975年初,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代表通过协商方式产生。1979年,“选举法”修订,取消了举手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正式规定了差额选举的原则;规定全国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乡村与城市人口数的比例为8:1,这一比例在2010年春修改为1:1。
——张永桃《当代中国政治史》
(1)材料一反映出英国选举权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根据材料一,概括这一变化历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人大代表选举法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人民当家作主有何作用?
A.《共同纲领》的颁布 | B.社会主义宪法的诞生 |
C.国民经济的恢复 | D.《土地改革法》的出台 |
材料 何思敬(1896-1968),中国著名法学家、哲学家。早年留学日本,有意识地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1927年回国后在中山大学执教,经常利用课堂讲授唯物主义、介绍十月革命。他还开设“义务讲座”,讲述抗日形势,宣传红军长征,引导师生关心国家大事。1938年,到达延安,担任抗日军政大学教员、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等。抗战胜利后,何思敬作为中共唯一的法律顾问参加了重庆谈判。1948年到西柏坡,参与草拟《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后,调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兼任国家法权理论和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参与宪法的起草。何思敬精通多国文字,翻译了大量马克思、恩格斯、黑格尔等人的著作。毛泽东称赞他是“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摘编自龙翼飞、王渤飞《何思敬:新中国民主与法制的奠基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毛泽东高度评价何思敬的依据。(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何思敬取得成就的原因。
材料一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实现“民治”建立了哪些重要的政治制度?(2)结合材料和国情分析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的启示。
A.民族团结与平等的历史传统 | B.民族共同繁荣的经济任务 |
C.民族杂居融合的现实国情 | D.各民族反侵略的政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