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卫所,明代常备军军事组织。明代在各要害地方皆设卫所,屯驻军队,若干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卫下设所。卫所集中分布区域与明代的政治、经济、国防等有密切关系。
根据如图并结合所学知识,在答题卡的地图中标示出明代卫所集中分布的区域,并说明集中分布的理由。(要求:只需标示出明代卫所的一个集中分布区域;在答题卡的地图中用斜线///////明确标示,理由准确充分,表述清晰。)
A.有利于国际移民问题的协调合作 | B.促进了移民社会文化认同 |
C.促使全球劳动力流动呈现新趋势 | D.推动了区域经济的一体化 |
A.导致西方阵营逐渐分化 | B.凸显了双方政策的务实性 |
C.助推美苏关系全面缓和 | D.有利于战后欧洲经济复苏 |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治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价。(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李超的“新生"
李超,广西梧州人、先求学于梧州,广州等地,后就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李超的家庭不支持她求学,因而她生活困难,患肺炎后,无钱治疗,1919年8月病亡。李超死后,其家庭置之不理,指责她“至死不悔,死有余辜"。11月,北京教育界召开追悼大会,有1000多人参加,胡适、陈独秀、梁漱溟等现场作了演说。1920年,杭州女子师范在省女师操场举行了李超追悼会,“各界人士莅会者不下万人,挽歌诗联四五百轴”。
李超的一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我们研究他的一生,至少可以引起这些问题:一、家长族长的专制。……二、女子教育问题。……三、女子承袭财产的权利。……四、有女不为有后的问题。……
——胡适《李超传》《晨报》1919年12月1日、3日)
涵养与发挥情感是积极的道路。北京的妇女不来吊一吊李女士,却华装丽服坐汽车去满街跑,许多妇女并不要求妇女解放,这都是麻木。麻木就是处于情感的反面。他自己既不要求,你便怎样指点问题,乃至把解决问题的道路都告诉他,他只是不理会!
——梁漱溟《李超女士追悼会之演说词》(《晨报》1919年12月22日)
对于李超女士底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上两大缺点:一是男系制,一是速产制。……
李女士之死,我们可以说: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底重大问题。
——(陈)独秀《男系制与遗产制》(《新青年)1920年1月1日)
作为历史的观察者,概括说明李超之死为何会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并谈谈“李超们"新生的出路在哪里。A.产生了小国寡民的城邦体制 | B.促成了克里特文明的辉煌 |
C.根源于商业和海外贸易需要 | D.导致了直接民主制的确立 |
A.墨家 | B.兵家 | C.儒家 | D.法家 |
A.加强道德修养 | B.追求政治利益 | C.辨别大宗小宗 | D.维护经济特权 |
A.制度建设服从皇权需要 | B.皇权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
C.内阁大臣代行丞相职权 | D.决策方式发生根本变化 |
A.推动了四大发明东传 | B.促进了日本封建化进程 |
C.造就了大东亚文化圈 | D.推动了中国的社会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