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高中历史综合库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查士丁尼之前,有过三次编纂法典的尝试,但是这些法典的内容依然过于庞杂,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对于查士丁尼来说,统一法典的编纂与帝国其他的措施,都是其重新恢复和统一罗马帝国政策的一部分,因为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法律。因而,查士丁尼上台伊始,立即着手法典的编纂。公元528,查士丁尼颁布谕令,任命十人委员会,命令他们负责根据以前的三部法典以及后来一些皇帝的谕令,编辑一部新法典,并使之系统化。529,法典编纂完成,命名为《查士丁尼法典》。它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财富。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二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据《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查士丁尼法典》编纂的背景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