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保障了史学独立的地位 | B.适应了思想解放的需求 |
C.否定了传统史学的价值 | D.催生了人文主义的思潮 |
A.律法建设受到冲击 | B.道德影响法律判决 |
C.儒学取得正统地位 | D.宗族血缘逐渐淡化 |
材料一 在先秦儒家的政治文化学说中,“仁政”是其核心部分,仁义道德作为为政之基和立国之本是其重要特征。儒家以性善论作为仁政的哲学基础,通过对人的内在恻隐之心的揭示而为仁政寻找内在的心性根源。儒家学说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社会,而关注社会的核心则是“人”,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共性的人都要求以“礼”来修身养性,强调在“克己”的基础上“爱人”,反映到政治上则为以“仁政”治天下。儒家仁政还表现为圣王对人民的物质关爱、道德教育与政治管理。仁政设计是从上层官吏的立场出发的,儒家认为统治者只有施行仁政,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王天下。至孟子时期,儒家仁政思想的核心立场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由“民好”“民恶”变为“民本”。
——摘编自惠黎平《试论儒家仁政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材料二 如果说儒家以贵仁著称,墨家则以贵义著称,《墨子·天志》曰“顺天意者,义政也”,将天的意志作为义政的理论基础和来源。墨家提出“义者,正也”,希望执政者用善政来匡正天下,通过“兼相爱,交相利”的思维来改变战国的乱世,反对当时社会上国与国、家与家之间的兼并战争,反对恃强凌弱,反对力政所主张的“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墨家认为,顺从天志而施行义政,可以使天下安定,让上帝、山川、鬼神有祭主,使人民得到利益,从而实现“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在墨子看来,义政的目标和归宿是实现“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即以兴天下之利为目标和归宿。
——摘编自金小方《墨家义政思想的内涵、特质及其现代价值》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儒家仁政思想和墨家义政思想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儒家仁政思想及墨家义政思想产生的共同背景及现代价值。
A.体现古代希腊人文主义的本质 |
B.使哲学成为一门真正研究“人”的学问 |
C.重新建立了人们道德价值观念 |
D.否定了神的存在,树立了人的尊严价值 |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西方与中国和中国文化的第一次接触是十六世纪的事,但是真正对照和冲突的时代到十九世纪才开始。我们是让一切观念、信仰、制度很自由地与西方文化慢慢接触,慢慢接受感染,接受影响,于是有时起了一步步渐进的改革,也有时起了相当迅速或激烈的变动。那种种自动的革除淘汰,那种种数不清的采纳吸收,都不会破坏这个站在受方的文化的性格与价值。
——摘编自胡适《中国的传统与将来》
请结合材料与所学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中国传统文化的“变革与坚守”,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史论结合)。
6 .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形成和丰富中华民族精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汉武帝时代将儒学作为意识形态的主导,这一变革肯定了“以教为本”,否定了“以法为本”,强调文化教育是“为政之首”,有着不宜忽视的积极意义。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新编》(古代史上册)
材料二 北宋中期,儒家知识分子鉴前代十人之失,将自我道德名节的完善视为最终目标。他们“毅然以天下是非为己任”,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世风与时局的趋向。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阳明继起,发为学贵自得之论,言语行为皆纯由个人自决。良知学说似远承孟子,而含有打破偶像,摇动传统思想权威之倾向
——摘编自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
材料四 清初大儒黄宗羲虽宗阳明,但主张多读书以穷理之变化,并以实践为归。顾炎武不谈心性,他的治学范围,以典章制度、社会经济为主,诸家以顾氏对后世的影响最大。
——摘编自傅乐成《中国通史》
请回答:
(1)汉武帝“将儒学作为意识形态的主导”是接受了哪一儒学家的建议?据材料一,概括“这一变革”带来的积极意义。
(2)据材料二,概括北宋理学的深远影响。据材料三,分析阳明心学蕴含的思想价值。
(3)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四反映的清初大儒的共同思想。材料四认为“顾氏对后世的影响最大”,请举出19世纪中期中国思想界变动的两例史实加以说明。
(4)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何现实意义?
材料一 汉代董仲舒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主张“德主而刑辅”。”董仲舒主张司法中以儒家经典为指导,经律相矛盾时不惜以经破律。“春秋决狱”的特点是“以经断狱”和“原心定罪”,在量刑时要着重考虑犯罪的动机。在董仲舒看来,社会上的君臣民等级制都是天意的体现。“三纲五常”是上天赋予人类必须服从的美德,否则就是犯罪,皇帝就可“代天刑罚”,皇帝既然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故“口含天宪”,言出即法。
——摘编自李文兰《试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
材料二 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著名的法学家。他认同自然法源于自然的观点,并指出由于自然法具有至上性,依照自然的强制力实现和高于一切人定法,因而普遍存在,永恒不变,西塞罗主张,一切人的平等是基于理性的平等,“尽管人与人在知识、财产和社会地位上存在差别,但是,他们都具有推测、阐述、综合和做结论的智慧,这是人类理性所公有的。”其次,他还认为法律应当具有权威性,法律的至高无上决定了它必须得到有效执行。
——摘编自孙银龙等《论西塞罗的法律思想承上启下的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董仲舒和西塞罗的法治观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种法治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共同的历史价值。
A.李鸿章和中体西用 |
B.康有为和《孔子改制考》 |
C.胡适和新文化运动 |
D.孙中山和三民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