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品经济地位突出 | B.文化多元特征显著 |
C.帝王伟业世代传颂 | D.对外文化交流频繁 |
A.军队战斗力的强大 | B.贵族权力被彻底清除 |
C.公民参与国家管理 | D.社会面实现人人平等 |
A.基于统治需要而进行适时调整 |
B.是平民和贵族间长期斗争的结果 |
C.彰显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D.法律内容变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
A.民主政治原则得以贯彻 | B.贵族与平民矛盾不可调和 |
C.公民大会拥有重要权力 | D.人民的主权地位得到凸显 |
A.产生了小国寡民的城邦体制 | B.促成了克里特文明的辉煌 |
C.根源于商业和海外贸易需要 | D.导致了直接民主制的确立 |
材料一 罗马法在其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历经王政、共和、帝政分权和帝政专权四种政治形态,不同时代的立法体现了不同时代的精神。当时,东罗马帝国已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奴隶主君主专制国家,对共和精神乃至帝政分权精神是绝对排斥的。历代皇帝为整理罗马法这一庞大的历史堆积物作了极大的努力,但效果并不理想。到了查士丁尼皇帝的时代,罗马法仍呈现"混乱"、"矛盾"的面貌。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从公元528年起到534年止,仅6年时间共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和《法理概要》三部法律文件,他死后,法学家又编成《新法典》,这些法律合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徐国栋《查士丁尼及其立法事业》
材料二 公元5世纪晚期,各日耳曼王国在教会"智人"的协助下纷纷编撰成文法典,史称"蛮族法典"。公元643年编定的《伦巴第法典》规定,凡罗马人与伦巴第人之间发生争讼时,一律适用伦巴第法;而在罗马人自身之间发生争讼时,则适用罗马法。8世纪该法典进行了重大的法律改革,主要内容是
(1)在序文中引用圣经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2)尊奉教皇为全世界宗教界的领袖,承认教会的释奴权力和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3)采用罗马法和教会法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规范。
——张学仁《浅谈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融合》
(1)根据材料一,概述查士丁尼编撰《民法大全》的原因,结合所学指出《民法大全》在西方法律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指出"蛮族法典"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上述特点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
A.雅典城邦很富有 | B.公民有严格的等级差别 |
C.五百人会议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 D.雅典公民能够比较充分地行使政治权力 |
A.欧洲文明的地位 | B.希腊文化的特点 |
C.文明之间的交流 | D.罗马法系的嬗变 |
A.维护平民利益的表现 | B.对一元整体的着重强调 |
C.多元精神的典型范例 | D.发扬光大了自然法原则 |
材料一 古希腊就已经有民主了,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批评它是坏东西,是暴民政治、反面教材。因此被西方提防了两千年。到了19世纪,民主逐渐变成了好东西,这一转变堪称西方文明最华丽的转身。民主得以翻盘的基本条件是“新思潮”的出现,它强调“弱势群体”的平等。西方推动将其变成强势平等,变成了声势浩大的行动,甚至变成了西方搞得天翻地覆的运动,成为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最终,民主被落实成了不容反驳的定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登上了政治宝座。顺着这个逻辑,民主在19世纪得以咸鱼翻身,顺利成为了现代西方政治的基本框架。
——摘编自李筠《西方史纲:文明纵横3000年》
材料二 一位英国人1906年的一封信:“我以为东方必将发生一场变革......一种新的精神似乎已开始支配人民,他们厌恶统治者,开始认为有可能得到另一种更好的政体。在中国,爆发了一场著名的排外运动。在波斯,这种觉醒看来更像是采取了民主改革运动的形式。在埃及和北非,觉醒突出地表现为狂热行为的明显增加以及泛伊斯兰教运动的扩大。这些动乱症状的同时出现太惊人了,不能完全归因于巧合。谁知道呢?或许东方确实正从其长期的睡眠中觉醒,我们即将亲眼看到千百万有忍耐力的人群起来反对无所不为的西方剥削。”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指出西方对待民主态度的变化,并分析原因。说明“现代西方政治基本框架”的典型表现形式。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简析东方“觉醒”的特点及影响。综合上述材料,说明东西方社会转型的相似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