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氏室属下的庶民也许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则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层是国君和同姓卿大夫构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层是周王和同姓诸侯构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异姓诸侯彼此间,则多半有姻戚关系。这整个封建帝国的组织大体上是以家族为经,家族为纬的。
——张荫麟、吕思勉《国史十六讲》
材料二秦汉是官僚政治制度全面展开的时期,官僚政治的各个要素都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若从政府机构来看,秦和汉初中央政府中皇家事务与国家事务尚未分离,不仅从执掌上来说是皇帝家务与国家政务没有分离,而且“卿”这个称呼本身即带有家臣的意味,宰相和百官也是具有浓厚的为皇帝个人服务的色彩。国家还保持了古老的家国不分、家国一体的传统和形式。
——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1)概括材料一中帝国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和等级关系,并说明其得以建立的制度基础有哪些?
(2)结合材料二,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演进的角度,归纳秦汉时期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特点出现的时代背景。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先秦、秦汉时期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演进的认识。
材料一 王者之制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之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礼记王制篇》
材料二 周王正妻所生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室所生之子为庶子。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利,称其为大宗。次子、庶子的后裔相对于大宗称为小宗。而次子、庶子的嫡长子、嫡长孙于本支又是大宗,其次子、庶子之后裔又是小宗。以此类推,形成一个庞大的宗族网。小宗必须服从大宗。
——《历史》必修一
材料三 自秦朝以后,皇帝为了集中权力,不断削弱相权。唐朝曾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行使宰相职权;清朝又以满汉大学士等出任军机大臣,主持全国军政要务。
——樊树志《国史概要》
(1)材料一、二分别反映了西周哪些制度?各有何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按示例完成汉、唐、明、清四朝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
(3)从上述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中归纳出皇帝集权的两种方式。
A.汉朝初年实行的郡国并行制 | B.儒家等级观念深入普通百姓 |
C.血缘政治西周之后依然存在 | D.宗法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 |
①皇权至上
②深受宗法等级观念的影响
③天子居于统治地位,等级森严
④宗法制和分封制紧密结合,互为表里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④ |
材料 春秋时期政治体制的一个显著变化,是新型官僚制度的出现。官僚之称,古已有之,官者管也,是指国家职事人员;“同官为察",寮、僚相通,是指同署办事的官吏。在不同历史时期,官僚的形态是不相同的。在春秋以前,官僚位在贵族之下,类似于后世的管家和管事,各守其职,各司其事,一般不参与国家政务。到了战国时代,各国经过以否定宗族政治为主要内容的变法运动,先后完成由宗族国家向封建专制国家的转变。官僚制度形成,它是和传统贵族世官制相对而言的新的政治制度,是指根据个人的能力、学识、才干提拔、任免、使用官吏的制度,宗族血缘关系不再作为官吏升迁进退的依据。官僚成为独立的阶层。
依照国家法令或国君的旨意行使管理国家的职责,国家机器的运转主要通过官僚进行。封建官僚制度最终确立。
——摘编自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新型官僚制度与之前相比有何变化,并结合时代背景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再举出一个能体现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体制发生变化的例子,并对其内容进行简要的说明。
材料一 所谓分封者,就是周人的一个或数个血缘氏族部落,集体向新的土地迁居。鲁国,是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原来是周公东征讨伐的对象之一,商代重要的属国奄国所在地。鲁国的受封是为了加强对东夷的控制…而鲁侯伯禽受封的六个殷人氏族和伯禽所带的周人氏族,构成鲁人的主体。以往的国都都是因氏族的自然聚落而形成的,偏重于血缘关系,这个时候的国就有了地域的概念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等
材料二 周王正妻所生之子称嫡子,其他妾室所生之子为庶子。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利,称其为大宗。次子、庶子的后裔相对于大宗称为小宗。以此类推形成一个庞大的宗族网。小宗必须服从大宗。
(1)根据材料一,概括鲁侯伯禽受封建国带来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西周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实质。
A.分封制度,天下归帝 | B.集权制度,天下归私 |
C.宗法制度,天下归嫡 | D.礼乐制度,天下归贤 |
材料一 在借鉴夏商以方国、部落为主的统治体制弊端的基础上,西周采取大量分封同姓为地方诸侯,将分封制和宗法制牢固结合在一起。无论同姓子弟还是异姓诸侯,接受了周天子的封赐后就成了“小宗”,而周天子则是“大宗”。用这种称谓意味着受封诸侯都被纳入了周王室的宗法网之中。宗族内部长幼、嫡庶和尊卑之别的“礼”成为了周的政治规范。
——摘编自李龙、李策《中国古代分封制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比较研究》
材料二 在春秋初期,楚、秦、晋等国已开始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其长官可以世袭。战国时郡分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全面推行郡县制,此时的郡县长官均不能世袭。秦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一郡管辖若干县。郡的行政长官为郡守,下置郡尉,辅佐郡守并掌管全郡的军事;又置监察史,掌管监察,为中央在地方上的耳目。县分大小,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县长,掌管全县事务,受郡守节制。
——摘编自陈鑫高、刘红琪《郡县制较于分封制优势分析与反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周代分封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朝郡县制的内容,并分析其影响。
A.姓氏文化非常发达 | B.姓氏可以区别贵贱 |
C.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 D.婚姻讲究门当户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