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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朝的监察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军事机关鼎足而立。为了巩固皇权,明朝于洪武年间对监察机构进行重大改制,废除了御史台三院制,变为都察院一院制,以都御史为长官,使监察权力更加集中。都察院的专职监察员是监察御史,全国十三道监察区每道设置监察御史,在组织系统上监察御史虽然隶属于都察院,但却可以“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不经都察院,只对皇帝负责,因而权力大到可以监察六部、六科、翰林院乃至都察院。明朝同时规定:“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司,宜用有学识通大治体者”,“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摘编自李青《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演变及其改革的经验教训》等

材料二 权力的集中利于行政命令的发布与实施,但也可帮助官员与监察机构间构建信息壁垒。尤其在信息通讯技术欠发达的封建国家,实权官员极易利用权力优势要求治下官员瞒报税收、虚报灾情、抵抗监察。人治背景下,监察权来源于皇权,监察制度的良好运行寄希望于皇帝的贤明,使其极难成为具有公定力、稳定性的法治制度。本意为“为朕耳目”的地方提刑按察使有权监督、弹劾监察御史,但是在明朝历史上几乎没有提刑按察使弹劾监察御史的策例。明嘉靖年间世宗皇帝迷恋炼道修玄,政事懈怠。到明中叶,随着监察官员威权日重,各种恶习也暴露出来,如攀结权贵;贪赃枉法…凌辱地方官吏,干扰地方行政。

——摘编自漆晨航《明代监察制度衰败成因分析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分析明朝中后期监察制度走向衰败的原因。综合上述材料,归纳影响制度运行效果的主要因素。
2021-07-02更新 | 9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泰州市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