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宋朝初年军事制度明确规定:皇帝直接掌握军队的建置、调动和指挥大权,其下兵权三分:枢密院与三衙分握调兵权和管兵权,帅臣拥有统兵权,但战时由皇帝临时派遣,率兵出征,事定之后,兵归三衙。宋朝的军队有三种:禁兵、厢兵和乡兵,边境地区又有番兵。禁兵是国家的正规军,任务是守备京师,担任征战和屯戍边郡、地方的任务。厢兵是地方军队,实际上是一支专任劳役的队伍,担负筑城、修路、运输等任务,多不训练。乡兵即民兵,是非正规的地方武装,但有些区域内的乡兵反而因保境卫士而有较强的战斗力。宋朝的禁兵、厢兵都实行募兵制,“亢健者”选入禁兵,“短弱者”选入厢兵。应募后,家属可以随营,本人须黵面刺涅为标志,中途不得退役,实则终身服役。兵员空缺则从子弟中补选,如逃亡或犯罪,惩罚极重。
——摘编自詹子庆《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概括北宋军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北宋军事制度实施的影响。
材料一 (北宋)规定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管军事)、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用武人。
(1)根据材料一指出北宋地方官制呈现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该地方官制对北宋王朝产生的影响。
材料二 (北宋)开封以经商为业的有二万多户,囊括米、盐、萘等各类商品贸易。号称“正店”的大酒楼有170家,兼具饮食与商品贸易的多种功能,作为商人验看商品质量、商定商品价格、签订契约的场所。……酒楼、茶坊与娱乐场所瓦子,都通宵营业。
(2)根据材料二,概括北宋城市商业发展的主要表现。
材料一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15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按抚使(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提举常平(管长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使用武人。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元史》记载:元朝的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在元代以前中国主要以“山川形便”来划分行政区,政区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从元代开始,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
——摘编自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宋代为加强地方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元代行省制的特点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