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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8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困难(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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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恩格斯说:“无论国王或市民,都从成长着的法学家等级中找到了强大的支持。随着罗马法的被重新发现,教士即封建时代的法律顾问和非宗教界的法学家之间确立了分工。不言而喻,这批新的法学家实质上属于市民等级……实质上也是反封建的。”这说明
A.为文艺复兴提供了现成的法律武器B.成为资产阶级法学家的研究对象
C.为早期资本主义提供现成法律形式D.成为宗教改革运动的指导思想
2 . 人类历史上形成过很多惯例。对惯例的坚守与扬弃,激荡着人类智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编者注:这是古老习俗——“同态复仇”)。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十二铜表法》
(1)《十二铜表法》的形成体现了惯例的遵从与打破。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评价《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安妮女王时情况发生变化了,议会把内阁置于自己控制下,规定任何人出任国王的大臣,都必须经过竞选成为下院议员。这样,政府成员必须同时是议会议员。安妮逐步认识到,政府大臣必须与议会多数党保持一致,否则政府将受到议会的强烈抵制,行政事务便无法运作。因此,她在1708年组织了一个辉格党政府,开创了内阁与议会多数党一致的先例。……如果说在光荣革命之初,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尚不明确;那么到18世纪中叶,国王的权力已经消退了,立法权已高出行政权,将行政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摘编自钱乘旦《英国通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国王的权力”逐步“消退”的历史过程。并概括这一历史过程的特点。
材料三   1875年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由国民议会两院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拥有统率军队、任命内阁各部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解散众议院等权力。总统的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副署。国民议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众议员由直接普选产生,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内阁向议会负责,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议员可以兼任内阁官职。
——摘编自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指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与美国相比有何不同。
2019-01-30更新 | 428次组卷 | 1卷引用:2013-2014年浙江桐乡一中高二下期期中历史试卷
3 . 英国史学家韦尔斯在《世界史纲》中说“罗马平民曾一度一致坚持要求公布十二铜表法时,这表明他们对没有知识和选举权并不能使人真正获得自由的思想已有了朦胧的认识;但是他们从没有想到需要在人民大众中普及知识,这完全超越了那个时代的认识。”这表明
A.罗马共和国缺乏必要的政治教育
B.罗马法的产生与知识教育没有关系
C.罗马法是普及知识教育的结果
D.罗马法产生超越了那个时代的认识
论述题 | 困难(0.15) |
名校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下面分别是战国时期中国的《法经》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结构与内容归纳表

内容说明
《盗》“盗”是指窃取财货
《贼》“贼”是指对人身的侵犯,也包括犯上作乱
《网》“网”即“断狱”,是审断罪案的法律
《捕》“捕”即“捕亡”,是有关追捕逃亡的法律
《杂》“杂”是对“轻狡、越城、博戏、假借、不廉、淫侈、逾制”等七种违法行为的惩罚
《具》“具”是根据犯罪情节和年龄情况,对判罪定刑加重或减轻的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标题主要内容备注
第三表:执行有关裁决执行的规定主要是有关债务的执行
第四表:家长权有关家内身份的规定
第五表:继承和监护有关遗产继承和债务继承及监护的规定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有关所有权的转移,占有,纠纷裁定等规定出现了“现金借赁”“要式买卖”等契约
第七表:土地和房屋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律
第八表:私犯有关伤害、盗窃、诈骗等规定但以刑罚制裁的共有10条,其余作民事处罚
第十条:宗教法有关丧葬方面的宗教仪式和习俗的规定
第十二条:后五表的补充有关祭品和债权及占有的规定

从表中提取相关的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论)

2018-09-07更新 | 355次组卷 | 15卷引用:河北省邯郸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摸底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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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是国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一公元前3世纪,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并客观上推动司法实践的变化。罗马法学家将契约引进法律概念中。在现金买卖经长期发展并过渡为非现场交货的买卖时,产生了契约,即买卖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后缔结契约,经过一段时间距离后履行交付。

进入公元2世纪中叶,法学家盖尤斯将契约建成一个体系。他的《法学阶梯》是所有法学教材的起源,相比其他罗马法学家他更加注重系统性和体系化。他的理论中有债法的体系划分,这些直到今天还适用。债务义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于合同,而另一部分来自于侵权。根据契约的实现条件将契约划分为实物契约、口头契约、文字性契约和协商性契约。需要注意的是,罗马人第一个且非常充分地认识到,涉及买卖契约、借贷契约、社会契约和委托之间的不同。

——摘编自【德】乌维·维瑟尔著《欧洲法律史:从古希腊到<里斯本条约>》

(1)依据材料,说明罗马人契约观念的发展。

材料二一部根据拿破仑意志拟定的新宪法——共和八年宪法公布了。新宪法规定,在行政权方面,第一执政(拿破仑)享有全权,即有权提出法案,公布法律,任命和撤换文武百官,决定宣战、媾和等;第二和第三执政只起咨询作用。立法权属4个院,参政院、保民院、立法院、元老院,每一院都无权单独决定国家立法问题。由于所有法律是否生效,最终都得由第一执政说了算,故4院形同虚设……这部宪法对公众自由着墨不多,但它承认人们在革命后的合法权益……(在新宪法公告中写道)“公民们,革命已经稳定在革命开始时提出的若干原则上,革命结束了。”为给这部高度集权的宪法披上合法的民主外衣,拿破仑装模作样地将其付诸公民投票,结果以压倒优势获得通过。由此,一个以个人专权为特征的制度“合法”地建立起来了。1800年2月19日,拿破仑乘着华丽的轿式大马车,前呼后拥地迁入杜伊勒里宫。

——吕一民著《法国通史》

(2)评价法国“共和八年宪法”。

材料三沈家本(1840-1913)具备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爱国救国思想,又经历了(1900年)被侵略者拘押,身陷囹圄数月并险遭不测,对他影响很大。他一生研究法律的经历和司法实践,以及在这种经历和实践中,比时人更宽阔的视野,最终使他走上法律救国的道路。他认为“收回治外法权,实变法自强之枢纽”。主张采用西法改造旧法,并把一生精力和才智倾注在融合中西法律之中。

大同良规、最新学说和礼教民情,这三者在他的思想中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即要救国治国强国,中国法律就必须世界化,就必须与先进国家“齐一法制”,采用世界的最新学说。通过考订研求,比较对照,他认为中西法律“同异参半”,西方法律的大要大旨,中国古代法律尽已包涵。

时间法律实践
1902年出任“修订法律大臣”
1903年《钦定大清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和《公司律》
1905年提出删除《大清律例》内凌迟、枭首等重刑
1907年改建新式监狱,设立巡回裁判制度等
1910年《大清新刑律》维护皇权和帝室及礼教甚为周详
1911年8月,仿德日民法的《大清民律草案》成为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

——摘编自李贵连著《沈家本评传》和《沈家本年谱初编》

(3)评述沈家本“法律救国”的思想与实践。

2018-05-20更新 | 232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海淀区2018届高三查漏补缺历史试题

6 . 两汉、魏晋时期的中国文献中常见对大秦国(古罗马帝国)的记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类别文献及成书年代记载
地理位置《史记》(西汉)黎轩(即后人所谓大秦)地处大月氏西约数千里的安息之北,安息长老传言,条支有弱水、西王母。
《抱朴子》(东晋)(大秦)地方三万里,最大国也。
风土人情《魏略》(魏晋之际)有小城邑合四百余,东西南北数千里,置诸小王甚多。
《后汉纪》(东晋)谷食常贱,国用富饶,以石为城郭,周圜百余里。
《晋书》(唐)城中屋宇皆以珊瑚为搅柄,琉璃为墙壁,水精为柱础。
政治概况《后汉纪》(东晋)王无常人,国中有灾异,风不时节,辄放去之,而求贤人为王,放者终无怨。
《抱朴子》(东晋)此国不畜奴婢,虽国王夫妇,犹躬耕籍田,亲自居桑织经;此国不用刑罚,人民温睦,皆多寿考;国人谈虚说妙,唇理绝殊。
人物形象《后汉纪》(东晋)人皆粗长大、平正若中国人。
《无上秘要》(北周)有药名“大秦玄坚”,能使上飞轻举,超体霄真,此乃天仙之所服,飞神之所研。
《北堂书钞》(唐)昆仑之东十万里有大秦之国,人长三十丈,寿万八千岁,不知禾稼,但食沙石。

——根据庞乃明《古代中国的罗马帝国形象》整理

辨析上述古籍记载,结合所学知识,提取合理的信息,任选一个角度,探讨古代中国人对罗马帝国的认识。(要求:自拟论题,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合理。)

单选题-单题 | 困难(0.15) |
名校
7 . 亚里士多德说过:人,即使是奴隶,也不是活着的工具。这种理念被罗马人化为了行动和制度。罗马法假设“自然”规定了某些必须遵守的规范,法的成律是让人活着而有尊严,而不是损害他人。材料表明
A.亚里士多德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B.古罗马是依法治国的国家
C.罗马法延续了古希腊的人文精神
D.罗马法维护所有人的利益
单选题-单题 | 困难(0.15) |
8 . 罗马法规定,对父母一方不是自由人的,采取“子女身份从母”的原则,还详细规定自怀孕至产子,只要生母曾一度取得自由权,即使分娩时是奴隶,子女仍为自由人。这一规定
A.反映出阶级矛盾缓和B.体现了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
C.扩大罗马的统治基础D.传承母系社会的特点
2017-10-21更新 | 665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豫北重点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10月联考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回答。

材料一   第5表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万民法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材料三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1776年发表的《独立宣言》

材料四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都不能被剥夺。”

——法国1789年制定的《人权宣言》


请回答:
(1)材料一《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2)材料三、四和材料二之间是什么关系?上述材料都强调运用何种手段管理社会?又体现了怎样的社会进步发展趋势?
(3)贯穿上述法律的基本精神、观念是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及各国的立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单选题-单题 | 困难(0.15) |
名校
10 . 早期罗马法规定,在买卖过程中,一方欺骗了另一方,如果手续齐全,则受骗方仍需履行法律义务;但从1世纪开始,法官要调查受骗当事人和施骗嫌疑人,如果属实,则对受骗人加以保护。这一变化主要是因为
A.法律伸缩性减小
B.不再重视法律形式
C.罗马民法典已完善
D.罗马法观念的发展
2017-09-08更新 | 830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2017届新课标高三月考卷(六)文综-历史试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