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罗马法推动了西欧王权的复兴 |
B.《罗马民法大全》含有限制君权的内容 |
C.拜占庭帝国实行君主专制制度 |
D.《罗马民法大全》蕴含着君权至上理念 |
A.基本内容仍有其生命力 |
B.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
C.某些原则仍具借鉴意义 |
D.成为史学研究理论指导 |
A.法律关系以血亲为基础 |
B.注重规范公民的言行 |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D.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 |
材料一 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与和解者,则他本身亦应遭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1)材料一所述内容出自哪一法律文献?它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材料二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权利法案》
材料三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美国1787年宪法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英、美分别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并说明其特点。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别。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指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谍叛行为时,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原则
材料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1954年宪法确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哪些?
(5)某中学历史学习兴趣小组就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探究,除了上面材料中提到的法律文献外,你还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与法律有关的文献?试举两例说明。
A.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B.蔑视成年男性公民 |
C.提倡男女地位平等 | D.有效避免债务纠纷 |
A.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局限性 | B.使法律的实践性和适用性增强 |
C.对法律判决具有审查复核权 | D.对法律的解释具有主观随意性 |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在当时,经过皇帝的认可,《春秋决狱》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起了“判例法”的作用,故该书获得了立法意义,而体现在该书中的儒家道德原则变成了法律原则。“春秋决狱”在汉代成为风气。事实上,汉代儒家士大夫不但据《春秋》之经义断狱,而且还扩大范围,根据其他的儒家经典断狱,称之为“引经决狱”。引经决狱之风的盛行,又开启了引经注律的风气。当儒生的法律解释著作得到皇帝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法律也就儒家化了。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随着居住在罗马的外来自由民数量的增多,罗马市民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为了解决异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内部以及他们同罗马居民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公元前242年,罗马国家设置外事最高裁判官,专职处理此类案件,逐渐形成一套“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其主要来源是: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等。其内容绝大部分属于财产关系。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日益加强,其著述和一系列的司法实践活动,使罗马法律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不断发展。
——摘编自何勤华《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法律演变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和罗马法律发展的异同。
A.违背了法律的规范性原则 | B.说明了罗马法历来重视司法程序 |
C.反映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D.与当时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相一致 |
A.注重维护公平、公正 | B.注重司法程序和形式 |
C.主要保障贵族的利益 | D.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