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注重法以“刑”为核心的同时,“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成一道德团体”,制度和礼皆是道德之器械。这种纳法律于道德的传统,流衍于后世。
——梁治平《中华文明读本•法律体系篇》
《十二表法》将作为家庭首领的家父享有独特的巨大权力具体化并且细分化。其对家父唯一的明确限制是有一条“若家父出卖家子三次,家子即脱离家父”的规则。家父对隶属于他的后裔的财产和生命拥有绝对支配权。当家父欲行使对其后裔处以死刑的权力时,必须召集理事会进行听审,家父的行为要受到这个理事会裁决的约束。处在绝对家父权之下的家子,能够和家父一样自由地投票和担任执法官,公法与私法并不相矛盾。
——(英)H.F乔洛维茨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研究历史导论》
(1)概括“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的不同。
政治意义上的“宪法”一词在英美两国含义迥然不同。于美国意味着某个特定时刻颁布的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成文法律文件,而对于英国人而言意味着其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经由数个世纪渐积而成的——从前代继承下来的且规范当下政府操作行为的法律、习惯和先例。
——(英)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
(2)说出“宪法在英美两国迥然不同”的表现形式,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英国宪法特点的理解。
回顾关于就业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从经验得失中汲取丰富的养分。
时间 | 名称 | 内容 |
1902 | 《钦定学堂章程》 | 《钦定小学堂章程》广设简易农工商实业学堂,小学堂卒业者得以入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逐级提升。 |
1913 | 《实业学校令》 《实业学校规程》 | 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成为职业教育法制的主要载体。 |
1922 | 《劳动立法之原则》 《劳动法大纲》 |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及中共二大提出“制定保护工人、农人和妇孺的法律”,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厂设立医院及其他卫生设备。 |
1929 | 《工厂法》 《工厂检查法》 | 内政部劳工司掌理劳工团体监督、劳工生活、工矿卫生设备、工人失业及伤害救济、劳动保险、调节劳资纠纷等事务。 |
1931 | 《职业介绍所暂行办法》 | 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问题成为政府不得不应对的严重社会问题,政府加强和加速了职业介绍立法活动。1935年《职业介绍法》出台。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 以改善工人阶级劳动地位、保障工人阶级权利,苏区劳动就业法开始走向统一 | |
20世纪下半叶,欧美主要国家就业促进法制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7年颁布,2008年正式实施。 |
——黄河《中国近代就业促进法制变迁及启示》
(3)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出台。阅读材料,概括近代以来中国就业法规的发展特点。结合所学,就其发展历程进行分析。
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为奴隶。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请回答:
(1)以上法律条文能否真正限制贵族的特权?为什么?
(2)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十二铜表法》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