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阻止革命运动的蔓延 | B.乘机扩张领土范围 |
C.争夺欧洲大陆的霸权 | D.转嫁国内社会矛盾 |
A.代议制民主较完善 | B.共和主义思想影响扩大 |
C.社会阶层构成复杂 | D.共和派内部矛盾较尖锐 |
A.1875年宪法形同虚设 | B.宪政体制已基本确立 |
C.总统拥有较大的权力 | D.君主制观念根深蒂固 |
材料一 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制,东汉末,全国百余郡实施统一制度法令。通过察举制度的实施,构建起研习儒经、崇尚教化、执行统一政策的士大夫官僚队伍。汉朝盛时编户齐民,有5900多万人,儒家倡导的忠义孝悌等伦理,成为民众日常行为的规范。汉朝境内的百姓,不复以“燕人”“齐人”“秦人”相区别,而是以“某郡某县”人,他们虽方言有异,却使用着统一的不因语言差异而改变的文字,经历两汉四个多世纪的统治,统一的观念深入人心,“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在先秦时期以来华夏交融的基础上,汉朝境内的人们逐渐被称为汉人。
材料二 君为元首,臣为股肱,上下相维,内外相制,若网之有纲,丝之有纪……古之王者,设……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纲纪其内;设方伯、州长、卒正、连帅、属长,以纲纪其外。尊卑有序,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从。此为政之体也。
——司马光《上神宗之体要》
材料三
美国《1787宪法》(节选) | 德国《德意志帝国宪法》(节选) |
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制定和确定这部宪法。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大总统得令各行政部门长官,以书面发表关于其职务各事项之意见。 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 联邦的主席席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首相。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汉朝国家治理对中国的历史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封建君主为了“纲纪其内”和“纲纪其外”,在中央和地方分别实行了哪些制度?
(3)对比两则文献,指出美、德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材料 19世纪,德意志法律主要包括全德使用的"共同法"和各邦国的地方法。法学家蒂堡认为"德意志人已经从长时间的沉睡中苏醒过来,社会各阶层都以一种空前的团结同仇敌忾",而当下全部的法律杂乱无章,不仅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更会造成德意志人民之间的隔阂。若没有自己的法典,则会因继承罗马法而丧失本国法律的稳定性,依赖于罗马与巴黎的法律文化甚至政治文化,这是一种充满屈辱和压迫的做法。在几代法律人的不懈努力下,1900年《德意志民法典》正式颁行。
——摘编自熊汉宸《论萨维尼与蒂堡关于法典立法的几点不同》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蒂堡的观点进行简要阐释。
A.三级会议召开标志着法国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 |
B.《大宪章》标志着英国确立起君主立宪制 |
C.《拿破仑法典》标志着法国建立了共和国 |
D.1787年宪法标志着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 |
A.民主主义 | B.联邦主义 | C.君主立宪 | D.人民主权 |
A.国家元首都有行政实权 | B.议会都拥有立法权 |
C.政府首脑都对议会负责 | D.内阁成员都由选举产生 |
A.丧失了主权邦国应有的民族尊严 |
B.给奥地利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军事打击 |
C.为德国统一构建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
D.为其他国家的外交树立了成功的榜样 |
A.保皇派失去政治影响 | B.民主宪政成果得以巩固 |
C.议会凌驾于总统之上 | D.民主共和制度正式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