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
1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据此可知,《德意志帝国宪法》( )
A.强化了皇帝的专制独裁 | B.践行了英国式君主立宪制 |
C.保障了议会的民主权利 | D.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
2023-04-19更新
|
347次组卷
|
7卷引用:第9课 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 预习自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