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16世纪末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省共和国”,实际上是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联盟的寡头统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年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1788年,在纽约批准宪法大会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宣称,在“自由的共和国”“人民的意志构成政府的根本原则”;但他随后又说,“人民”并“不具备系统的政府管理所必需的辨别力和稳定性”,他们“经常被错误的信息和激情引向最严重的错误”。在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大会上,埃德蒙·伦道夫一再称颂“人民”,但在一次发言中却用“herd”(一群牲口)来指“大众”,被人指责用词不慎。
——摘编自李剑鸣《“人民”的定义与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与英国政体的相同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提炼美国政治家有关“人民”的主要观点,指出这些观点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