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 明太祖认为:“自秦以下,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
——中国古代史资料库
材料三 (洪武)十五年(1382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己。……成祖即位,特简解络、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
——《明史》卷72《职官志》
材料四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当代最伟大的社会实践,……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2008年2月7日德国 《新德意志报》
(1)材料一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制度?与秦朝相比,唐朝相权有何特点?
(2)据材料二、三分析,明太机废除丞相的原因及明初采取的加强皇权的措施。
(3)结合一、二、三材料及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皇权和相权的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从根本上看,古代政治制度具有什么演变趋势?
(4)材料四所说的“特殊的民主”在建国初期的哪些政治制度中得以体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作者的此观点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 在“一届政协”的政治架构下,一方面正如亨廷顿所说的,“一个现代化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实现了大国秩序的重构,推进了国家一体化的进程,促进了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转;……究其原委,“一届政协”是发端于西方的共和政体在中国的实现形式,它根植于中国的历史、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之中,在现代国家政治建设中凸显中国气派、民族神韵,具有极强的容纳性与适应力。
——摘编自覃敏健《试论“一届政协”的历史方位》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
——摘自《邓小平文选》
材料三 为什么放弃联邦制而采取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作过解释:“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不管人数多少,各民族间是平等的。任何民族都是有自决权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拔。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
——摘编自陈扬勇《〈共同纲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促进建国初政治体系良性运转的条件。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一制度在中国民主政治中的历史地位。
(3)据材料三,分析新中国放弃联邦制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步意义。
(4)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政治制度的选择应遵循什么原则?
A.已成为执政党 |
B.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参政议政 |
C.性质发生了变化 |
D.通过民主协商参与国家大事 |
材料一
材料二 1912年3月,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它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即实行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材料三 《共同纲领》内容摘要
第一章总纲 |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
第二章政权机关 |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
第四章经济政策 | 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 |
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 |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
第六章民族政策 |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构. |
(1)指出材料一中图1所示中央机构的名称。与图1相比,图2的中央机构发生了什么变化?说明了什么?
(2)根据材料二,回答以下问题。(答案可直接从材料三中摘录)
材料二中属于原始史料的内容是什么?属于史料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属于历史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概括《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地位。
材料一 (1912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凡年满二十五岁之男子,在选区之内居住二年以上而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为候选人:(一)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二)有五百元以上之不动产;(三)小学毕业以上或同等学力。选民资格相同,但年满二十一岁即有投票权。
材料二 现在男子算有参政权没有?说没有吗?约法上明明规定;说有吗?民国成立十一个年头,看见那(哪)一位男子曾参过政来?还不是在选举人名册上凑些假名,供那班“政棍”买票卖票的工具。
——梁启超《人权与女权》
材料三 民主建国会代表章乃器说:“(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分组讨论和大会报告轮番地举行,保证了大家都有充分的发言权,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做到了反复讨论,不厌求详,做到了多数起了决定作用,少数心悦诚服。这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民主。”
在参加完北平各界代表会议后,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慨然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我踏进会场,就看见很多人,穿制服的,穿工装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长袍的,还有一位戴瓜帽的——这许多一望而知不同的人物,而他们会在一个会场里一起讨论问题,在我说是生平第一次。”
(1)材料一、二,从法律规定和实践两方面概括民国初年民众参政的特点。
(2)结合材料三及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建立之初民众参政情况有何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时间 | 依据 | 表述 |
1949年 | 《共同纲领》 |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利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 |
1954年 | 《人民政协章程》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儒要存在” |
1989年 | 《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攻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项基本制度的重要机构” |
2006年 |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五号文件)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
A.人民政协的功能定位发生显著变化 |
B.人民政协促进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 |
C.人民政协一直致力于国家民主建设 |
D.人民政协始终是国家权力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