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生人民政权有广泛的代表性 | B.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 |
C.人民政协在代行全国人大职权 | D.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落实 |
①《共同纲领》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政治协商制度 ④民主集中制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A.②③④① | B.④①②③ | C.②①③④ | D.①②③④ |
A.民族平等精神 | B.人民至上精神 | C.依法治国精神 | D.民主协商精神 |
A.反映了基层民主的创新 | B.确立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 |
C.体现了多党合作的特点 | D.正式建立了爱国统一战线 |
材料一 在抗战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在其领导下的地区实行的是苏维埃制度……苏维埃的全部权力“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衣、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
抗日战争的新环境对共产党统治区的政权建设提出了要求……1939年,《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凡居住边区境内之人民,年满十八岁者,无阶级、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之区别,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如陕甘宁边区政府一份文件所说:“统一战线模范政府的各种政策,应当根据各阶级的共同利害出发,凡是只对一个阶级有利,对另一个阶级有害的便不能作为政策决定的根据。”……边区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之投票选举制”,民众可以直接选出边区的各级参议会议员。各级参议会再选出同级政府……中国共产党试图将边区的民主建设当作一种示范,以推动它一直所呼吁的全国范围的民主进程……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王建朗、曾景忠《中国近代通史第九卷——抗日战争》
材料二 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苏维埃政权和陕甘宁边区政权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归纳边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简要分析此时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建设的出发点。
(2)材料二中毛泽东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在新中国建国之初的政治实践中有何体现?
主要决议 | 《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 |
定都于北平,并改名为北京 | 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五星红旗为国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
采用公元纪年 | 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
A.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 | B.彻底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
C.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 D.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
A.推动了执政党党风建设 |
B.确保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
C.与工作重心转移相适应 |
D.加速了国家经济计划的开展 |
A.人民政协已成为统一战线组织 |
B.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
C.民主革命的任务已经彻底完成 |
D.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建立起来 |
A.成为新中国的建国纲领 | B.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
C.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 D.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