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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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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近代以来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历程。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从理论上言之,家属主义长处固多,短处亦不能免;个人主义短处固有,长处亦非全无。其短长得失实难概论。惟编纂一国法典者,须实际与理论兼顾,不得专以理论上之长短为长短。……欧美各国《亲属律》,多采个人主义,以欧美各国近日社会盛行个人主义,于家属主义已经绝迹故也。……至日本《亲属律》则采家属主义,以日本今日社会盛行家属制度故也……中国今日社会实际之情形,一身以外,人人皆有家之观念存。……此次编纂《亲属法》,其根本主义应取家属主义,不取个人主义,于婚姻、亲子之前,先冠以家制一章。

——《大清民律草案第四编·亲属法草案总则说明·取义》

材料三   南京国民政府在实现全国统一以后,以清朝末年开始、并在北洋政府时期得以发展的法典起草为基础(继续进行法典编纂)……立法院长胡汉民说:“世界各国的法律大都根本于罗马法和拿破仑法律,这两种法大都以个人为本位,而忽略多数人的利益。这不是王道,而是霸道。我们不然,我们立的法乃是以全国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本位,处处以谋公共的幸福为前提。”民法典起草委员史尚宽认为“现今立法不宜于立足于家族制度,尤不宜袭取个人主义之糟粕,而应以全民族之利益为基础。”

——朱勇《私法原则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材料四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五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律》的编纂特点及原因。
(3)依据材料三,概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法编纂的特点。
(4)依据材料四,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
(5)依据材料五,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有何特点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6)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近代以来中国民法典编纂过程的认识。
2022-06-30更新 | 149次组卷 | 1卷引用:上海市延安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等级考历史试题(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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