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反映出国家职能的逐步拓展 | B.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 |
C.有助于构建稳定的发展环境 | D.凸显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 |
A.中共八大对基本国情准确分析的基础上 | B.吸取“文化大革命”惨痛教训的基础上 |
C.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这一根本目的基础上 | D.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基础上 |
A.我国开始了普选人大代表的工作 | B.人大会议取代了政协会议职能 |
C.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 | D.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的立法工作 |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注重刑法,对于民事行为的处理要么不做任何规定(例如契约行为),要么以刑法加以调整(例如对于财产权、继承、婚姻)。保护个人或团体的利益,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利益——免受其他个人或团体的损害,并不是法律的主要任务。
——摘编自陈新宇、杨同宇《中华帝国的法律:法史学经典著作研读》等
材料二 1908年,清廷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正式起草民法,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并于1911年完成,后因清廷覆灭而未施行。192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法制局,着手草拟各重要法典。因为民法总则、债权、物权各编暂时可以援用民间习惯及历年判例,而亲属、继承编的判例大多因袭旧有宗法制度,与世界潮流要求相距过大,法制局决定先行起草民法亲属、继承二编,于1928年10月完成,但因立法院尚未成立,草案被搁置。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下,未能建立起科学、完整的民法体系。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保险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民法体系。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同时被废止。《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各项民事法律规定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编订修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摘编自《中国民法百年变迁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民法典制定及完善的原因和意义。
阶 段 | 法 治 成 就 | 意义 |
开始时期:1949 | 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它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 开始新中国法治历程 |
初创时期: 20世纪50年代 |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 》等 | 初步 |
重创时期(文革动乱) | 社会主义法制严重破坏 | |
重建完善(改革开放后) | 1. 1978年提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 ; 2. 1982年宪法 | 法治进入新时期 |
3.2010年 体系形成 |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奠定法制基础 | |
4.2020年《 》 |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A.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 B.开启了政治体制改革序幕 |
C.适应了改革开放的要求 | D.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
材料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开辟了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此后随着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1978年宪法在许多方面已经同当时的情况和国家生活的需要不相适应1982年宪法的起草、制定,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的十二大文件为重要依据。在宪法制定过程中,不仅在宪法修改委员会内充分发扬了民主,多次深入讨论,集思广益,而且多次广泛地征询了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的意见,多次广泛征求了党外人士、各类专家的意见,并发动、组织亿万群众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全民讨论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也非常注意收集各国的全套法典,当时仅宪法就收集了35个国家的。我国是个大国,人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因此,1982年宪法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到了各种不同情况,没有一刀切如关于劳动权,宪法草案最初只作了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摘编自刘荣刚《1982年宪法的制定过程及其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指出1982年宪法制定过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历史地位。
A.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 | B.体现了民事法律成就 |
C.是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大法 | D.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心 |
材料一 截至1953年12月中旬,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先后分批展开了基层选举。广大干部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来源于群众的道理,在当选后不得不改变以前的工作作风,以积极的态度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深感各级政府确实是代表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也确实是由人民授予的,主人翁之感油然而生。妇女们对自己和选举的关系、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应有的权利有了进一步理解,纷纷反映:“现在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我们和男人有同样平等的选举权利了。”
——摘编自周震《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简析》
材料二 1979年和1980年全国人大对1978年宪法做了局部修改,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党中央仍然认为,这样的修改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修改。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央将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实际上为起草1982年宪法确立了指导思想。
——摘编自刘政《邓小平与1982年宪法的制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的直接目的,并说明这次基层普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82年宪法制定的政治背景,并概括其历史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材料一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把制定宪法的任务提上日程,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同年6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对宪法起草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即不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全面、规范性地确立人民民主的原则,还需制定一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宪法。1954年宪法是保证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因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正确、恰当地结合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原则性和逐步过渡的灵活性,不仅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而且把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的重大社会变革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下来,反映了过渡时期国家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全国人民通过实践形成的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
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明确宣布:“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实际上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认。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还明确宣示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并在总纲中承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并起到“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规定“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这些规定事实上贯彻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
——摘编自邓肄《社会主义宪政的启航——重读1982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1954年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的变化,并指出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