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新时期的法制建设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12年初,孙中山颁布的《内务部通妨保护人民财产令》提出:“凡在民国范围之内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归人民享有”。《临时约法》规定:“人民自由保有财产”“人民营业自由”。临时政府实业部还宣布商人呈诸开办厂矿,“只要资本实在”“无有纠葛”,符合注册条例章程,政府皆视为“当务之急”,“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均大有裨益”,即予照准,并“力为保护”,以便“注重公司财产,保卫债主权利,上以裕国课之支艰,下以顺商户之吁恳”。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历年设厂数,1910年为986家,1911年为787家,1912年猛增为1504家,1913年仍有1378家,1914年为1123家。

——摘编自贾孔会《论南京临时政府的经济立法实践》

材料二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1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摘编自《中国经济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临时政府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颁布经济法律法规的背景,并说明其意义。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民主的发展,农民要求实现政治民主的愿望越发迫切。1980年,四川省广汉县向阳人民公社率先在全国取消人民公社,改社建乡。村民自治制度和村民委员会体制开始萌芽,其直接使命是解决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家庭经营农户的重新组织问题。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确定“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982年中共十二大再次强调,要发展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应加强基层民主,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改变过去由上级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的做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成员可连选连任。从1988年至2003年初,全国大多数省份完成了三到四轮村委会换届选举。迄今,村民自治制度走过了萌芽、创立和法制化三个历史阶段。其制度设计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调规范的选举程序,强调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和议事、决策制度建设,而且程序越来越严格,违法纠正日益加强。

—摘编自仝志辉《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前瞻》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村民自治制度改革的特点及历史意义。

3 . 材料一 明朝初建,开国皇帝朱元璋就谕旨告诫群臣:“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唯廉者能约己而利人,贪者必损国而厚己。有才敏者,或尼于私,善柔者,或昧于欲,此皆不廉政之也,尔等当深戒之”。为了巩固皇权,率先设立锦衣卫以监视官民。

朱元璋深谙作为“防民之具,辅治之术”的法律的极端重要性,建国伊始,就在继承前代法律文献的基础上制订颁行《大明律》,紧接着又亲自编定《明大诰》。朱元璋立法一为治民,二为治吏,尤其是《明大诰》则着重于惩治贪官,可以视为反贪刑事特别法。连私下收受一件衣服、一双袜子、一条头巾、四本书的,也要定罪。

朱元璋唯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亦因违法乱纪而被罢了官职;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后来河桥巡检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发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同时发了通敕令,表扬那位小吏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

材料二 2009年,中共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12.》,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2015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包括中央巡视组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2017年9月7日至11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每晚8点首播《巡视利剑》,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五集电视专题片,分别是《利剑高悬》《政治巡视》《震慑常在》《巡视全覆盖》《破解“历史周期率”》。

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告诫全党,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建国初期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中国共产党果断采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到1952年1月,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判处死刑的有42人。紧接着在1952年4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贪污罪的惩治作出明确规定。……这一阶段的反腐败主要不是依靠法制和专门的反腐机关,而是依靠党和政府自上而下领导和发动的群众运动,如先后开展的整风运动、四清运动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朝初年反腐防腐的主要举措,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最终结果及出现这一结果的症结。
(2)根据材料二分析中共反腐举措的特点,联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共产党不断反腐惩贪的认识。
2018-03-05更新 | 111次组卷 | 2卷引用:江西省新余四中、鹰潭一中等重点中学盟校2018届高三第一次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时已产生了“父子不得相互告诉”的思想。汉宣帝曾颁布:“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大父母匿子,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学界认为这是关于亲亲相隐制度最早、最明确的规定。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鞑语消息,亦不坐。”同时唐律还规定:“若犯谋逆以上者,不用此律……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虽告亦无罪,缘坐同首法”,认为因为“不臣”可以不用容隐制度。到近代,在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历次法律变革中,亲属容隐制度仍得以继承。

——摘编自王新霞、柳萍等《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亲亲相隐原则”为例》

材料二 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规定赋予了亲属证人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特权,体现了亲属拒证权的理念。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为了避免自己及其亲属受到追诉,不愿意作证,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法律不应当强制打压。从更深层次来看,亲属拒证权制度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脉亲情,在宏观上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益。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亲属所作证言持有怀疑态度,其被认可和采纳的机会很小。

——摘编自李旭霞《论我国刑事诉讼亲属拒证权制度之构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容隐制度发展的特征及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现代“亲属拒证权”与中国古代容隐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材料二分析我国构建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
5 . 加强立法工作是近代以来世界政治发展的共同趋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初,英国议会加快了社会经济立法脚步。1908年6月,议会颁布了《养老金条例》。其内容为,财政拨款120万英镑作为非捐助性养老金的费用。所有年收入不超过31英镑的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申请领取养老金。1905年,《失业工人法》应运而生。1911年,《失业保险法》作为《国民保险法》的第二部分由议会通过。1908年通过的《矿工8小时工作法》是第一个对成年男子限制工时的立法。1912年又应矿工的要求通过了《矿工最低工资法案》。1909年实行的《行业委员会法》,专门解决“血汗工人”的最低工资问题。同年还颁布了《房屋和城镇计划法》。1908年,《健康保险法》获得议会通过。

——摘编自刘华平《论20世纪初英国的社会立法》

材料二   八届全国人大以来,中国立法着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的体系框架的构建:第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用以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和明确它们的义务;第二,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法,用以确认市场交换关系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第三,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法,用以抑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因素;第四,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用以针对市场竞争造成的破产、失业等问题,给予相应的社会救济,减少社会震动,维护社会稳定。现在,这个框架已经逐渐形成。

——摘编自《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初英国加强社会立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相关立法的主要成就。
(3)根据材料一、二,说明20世纪英中两国立法侧重点的差异及启示。
2017-10-10更新 | 109次组卷 | 4卷引用:江西省2018届高三年级阶段性检测考试(二)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根据1832年改革法案,年值10英镑房产的选举资格使中产阶级成为选民的主体。1867年改革法案规定:在英格兰城镇选区,凡年缴纳直接税20克令并付了济贫税的房产所有人具有选举权。1884年《选举权法》宣布,凡持有年值10万英镑以上的房产、土地或财产的人都具有选举权。妇女在大选中没有投票权,很多工人因住所经常变化被排除在选民之外。1918年改革法规定:所有21岁以上以及在战争中服过兵役的年满19岁的男子有选举权;30岁以上的妇女有选举权。

摘编自刘成《民主的悖论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

材料二根据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占18岁以上公民总数的97.18%",但当时中国国民文化水平还比较低,选举投票、举手等多种表决形式还只能是"形式主义"的,长时期内没有实现城乡同比例选举。1979年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在投票方法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制;1995年对人大选举法进行修改,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村和城市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数由过去的8:1修改为4:1;2010年3月,人大选举法正式确定了城乡同比例选举。

摘编自陈晓丹《代议制视角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解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选举制度的变化并分析这种变化带来的社会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认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