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时期的法制不断完善 | B.坚持立法为民的原则 |
C.以法治作为反腐的工具 | D.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
1954年宪法目录 | 1982年宪法目录 |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国家机构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确立依法治国为国家体制改革重点 | B.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宪法原则 |
C.凸显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D.昭示着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 |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材料二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创造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这些与当时国民党的统治制度形成了鲜明对照,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并得到人民的拥护。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有人认为“《临时约法》一个致命缺陷在于,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而影响了对整个宪法结构的理性思考”,请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民治”的具体表现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的新举措。
材料一 在一个世纪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一个具有较为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政府(即使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历史成就,而且也是一项独一无二的成就……孙中山称之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迅速凝聚成一个具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的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
——(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
材料二 如果做更深入的思考就会发现,……难以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造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这一错误不可避免地使人民内部矛盾不是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民主方法来解决……从而混淆了国体民主和政体民主,把精力过多的集中在国体民主上而忽视了本应是重点的政体民主建设。与此相适应,党的治国方略、方式就不是与法律化、制度化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的“依法治国”,而只能是适合阶级斗争的“政策治国”。……以上三方面交织在一起,相互强化,最终导致“文革”悲剧。
——宋新滨《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及启示》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
材料四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告诫我们:“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艰苦摸索和曲折实践,我们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迈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长征之路。
——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1)据材料一,指出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针对“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一谬误,列举建国初期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2)据材料二,指出“文革”时期民主法制遭到破坏的原因是什么?作者认为解决问题的主要策略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邓小平认为“必须加强法制”的原因。
(4)依据材料四,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史实,从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两个角度,简述新时期我国是如何进行“新长征”的。
A.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 B.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
C.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 D.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
A.1978年宪法迭经修改已臻完善 |
B.宪法至高地位得到真正确立 |
C.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
D.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建立 |
A.中国高度重视保障人权 | B.公民法治意识日益增强 |
C.法律要为社会发展服务 | D.法律的经济职能得以强化 |
A.《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 B.“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
C.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材料一 随着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加强国家政治建设、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迫切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的…在一切工作就绪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摘编自杨凤城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1977年10月,中央决定修改1975年宪法,许崇德大胆建言恢复国家主席职位,但很快到了批判,“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能设”。虽然许崇德据理力争,但1978年宪法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设置。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崇德被派至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摘编自《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有利条件,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部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修宪争论的焦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时期中国在法治建设上的重要探索。
A.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 B.把党的思想转化为国家的思想 |
C.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 D.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