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主要史实 |
1949一1960年 | 1951年第六届联大会议通过决议,延迟讨论中国联合国代表权问题。到1961年,历届联大,美国都阻止联合国讨论与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 |
1961—1971年 | 第26届联大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
1972一1978年 | 1972年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信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声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将香港和澳门从名单中删除。 |
1979一1990年 | 中国逐步踏足之前没有或较少涉及的联合国问题领域,如国际维和、人权问题、金融稳定、缓解贫困等。 |
1991年至今 | 中国已加入400多项联合国制定的国际多边条约,参与了联合国设立的绝大多数专门机构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进入到全面合作的历史时期。 |
——摘编自迟永《新中国70年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上表归纳了70年来中国与联合国关系发展的五个阶段。从表中任选两个相邻的阶段,根据材料并结合学知识,简析两个阶段间中国外交的发展,并予以说明。(要求.明确列出两个阶段,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一 1955年的万隆会议是亚非人民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独立召开的一次会议,它标志着亚非国家走上了团结、自立、共同发展的道路,但是,由于美国的唆使和破坏,一些与会国将矛头指向社会主义新中国,攻击和污蔑共产主义是“独裁”,是“新殖民主义”,企图以此在会内掀起反华逆流,制造猜疑和分裂气氛,进而使会议不欢而散。与此同时,一些主张中立的国家和参加军事集团的国家在会议上也产生了针锋相对的争吵,导致会议陷入僵局,在这关键时刻,周恩来以其政治家、外交家的敏锐眼光和宽阔胸怀,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中国代表是来‘求同’的,而不是来‘立异’的。”
——摘编自杨晋辉《论周恩来“求同存异”思想》
材料二 新中国在万隆会议这个多边国际舞台上,牢牢地把握和平外交的话语,充分展现了和平外交的姿态。依托印度和缅甸作为万隆会议的发起国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倡导国的双重身份,共同推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一外交话语的传播和实践;充分尊重亚非国家要求和平、要求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等强烈诉求,积极回应周边国家的期望和关切。由此,新中国向国际社会尤其是亚非国家充分展现了敢于承担国际责任和发挥大国作用的国家形象,有力地改变了西方舆论对新中国的妖魔化。通过万隆会议,新中国进一步强化了自己作为亚非国家的身份认同,强调中国作为亚非国家的身份,突出中国与其他亚非国家的共同点。
——摘编自张屹峰《万隆会议与新中国外交话语权的建构》
(1)根据材料一,概括周恩来提出“求同存异”方针的历史背景,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与亚非国家“同”与“异”的表现。(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万隆会议对新中国外交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