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中国的建立使农村社会初步建立起了以国家力量为主导的农村基层治理体制。借由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我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起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就此实现了对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农村民主制度的建立。
——摘编自狄煜《基于ISM的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变迁影响因素研》
材料二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管理没能解决农村社会的发展问题,甚至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其变革也系势所必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进行的双重农村改革不仅直接促成了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体系的全面解体,而且由此导致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系的重建。
——摘编自戴利朝《20世纪以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
材料三 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主体的农村基层治理法律体系下,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由政策主导逐渐转向法律法规导向。2002年相继出台《土地承包法》与《农业法》修正案,而后《个人所得税法》(2008)对于农业税的免除、《保险法》(2008)对于农业保险的增加都进一步体现了经济法对于农村基层治理法律体系完善的介入。
——摘编自张慧瑶《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治理体制有何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初步确立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系重建的原因和表现。
(3)根据材料三,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有何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