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之前和之初,中国的土地和资产掌握在少数地主和资本家手中,为此,中国共产党制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年,以东北地区为主,增加了重工业的投资,抢修和新建铁路、公路,发展邮电通讯和水利事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
——摘编自史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材料二 随着远东形势的发展以及杜鲁门政府有意将对华贸易管制与马歇尔计划提供的经济援助直接联系在一起,1950年7月10日,英国内阁授权英国贸易委员会停止须发向中国出口战略物资的许可证。从1951年到1952年,内地贸易在香港贸易输出额中的占比从35.96%下降到17.85%。1952年民间自行成立英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中国开展贸易。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代办驻在伦敦,代办所承担的任务不仅“包括建交谈判,但同时却又须代表政府处理我国在英的侨务和商务问题。”
——摘编自吴浩、刘艳斐《1954年日内瓦会议与英国对华贸易政策的调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改造和发展经济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英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变化,并指出这一变化的原因。
A.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 | B.保证了企业的生产利润 |
C.激发了企业的生产活力 | D.旨在压制私营工业发展 |
材料
1928年中共六大 | 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 |
1942年抗日根据地 |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 | 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
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 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并组织起来……使农民由落后的、小规模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 |
1958年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 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
1980年中共中央第75号文件 | 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 |
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005年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 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
采用一个新的时间尺度,对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或路线进行阶段划分,并说明划分依据。